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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HXHZ202503号的《资产转让合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批量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作为前述债权的出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的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义务。
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请联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客服电话:9557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185999。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具体债权明细可扫如下二维码查询: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刘自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自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宝光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310000050,截至2025年10月28日,本金余额419800元,利息余额138979.37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自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自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宝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自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刘自放
2026年1月27日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