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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发挥科技副总“1+1>2”融合效应

  □  钟伟

  日前,浙江省科技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2025年省派“科技副总”人选名单,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持续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凝练经验做法。

  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依旧存在的当下,“科技副总”制度的落地,恰似一剂破局良方,其核心使命在于打破校企壁垒,释放“1+1>2”的融合效能,激活创新生态的内生动力。

  企业创新动力匮乏、高校成果转化遇阻,始终是横亘在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上的两大难题。“科技副总”的出现,架起了一座连接企业需求与高校资源的坚实桥梁。于企业而言,专家们带来的前沿技术与科研经验,能直击生产中的技术瓶颈,助力产品迭代升级;对高校而言,深入企业的实践,为科研方向校准提供了鲜活样本,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加速转化。

  作为企业与高校院所间的“桥梁”,“科技副总”承载着精准对接供需、重塑价值链条的重任。一方面,他们深入企业一线,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转化为高校的科研课题,促使科研资源聚焦产业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凭借对科研成果的深刻理解,将高校实验室的创新成果引入企业,进行中试和产业化改造。以绍兴市柯桥区为例,若某纺织企业在面料功能性研发上遭遇瓶颈,科技副总可联合高校材料学团队定向攻关,研发出新型功能性面料,进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高校科研成果找到了落地场景,真正实现了“企业得效益、科研得市场”的双赢。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科技副总”制度也面临诸多挑战。科技副总往往身兼高校教学、科研本职工作,时间与精力难以平衡,易陷入“双线作战”的困境,甚至出现“挂名副总”的现象。此外,校企双方在利益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若缺乏清晰规则,也容易引发矛盾,阻碍合作深入推进。

  要让“科技副总”真正发挥实效,需多方协同发力,构建完善的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应联合高校院所,出台灵活的管理办法,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将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的成效纳入考核体系,允许其灵活调整教学安排,将驻企工作时间折算为科研工作量。企业则要建立“结果导向”的考核机制,不过度追求坐班时间,为科技副总配备专业对接团队,降低沟通成本,同时明确利益分配规则,以股权、分红等形式激发其积极性。

  “科技副总”制度的意义,远不止于解决当下的技术难题。受聘后,科技副总还能发挥“头雁效应”,带动高校师生走进企业实践、创业,吸引外地技术人才汇聚,为地方积累创新人才资源。地方政府可整合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门资源,成立“服务专班”,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匹配、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为科技副总打造“敢干、能成、无忧”的良好环境。

  为确保“科技副总”制度行稳致远,数字化手段不可或缺。依托人才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创管家”,将科技副总相关事务搬上“云端”,实现问题“一键办”、进度“一键查”、效果“一键评”,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让科技副总办事更便捷、发展更安心、生活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