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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汽车】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5年9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借款人担保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本息合计1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00230,303.8940,230,303.892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00172,688.7230,172,688.723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9,990,000.00172,670.3430,162,670.344冠县恒润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8,630,000.0053,907.128,683,907.125山东冠洲鼎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9,260,000.00284,593.3249,544,593.326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胡也国、郑静静、天津市维之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南洋胡氏家居智造有限公司10,000,000.00153,333.3410,153,333.347济宁市弘冠商贸有限公司济宁共美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合创经贸有限公司、周海风、袁庆娟、周海涛、张玲、周海朋、刘荣2,900,000.00133,913.353,033,913.358山东朝祥实木家具有限公司翟朝新、齐秀英、翟常运3,000,000.00103,402.003,103,402.009广饶浩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东营星宝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绿生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新凤、郭文滨995,000.00-995,000.0010威海斯玛诺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朱宁久、谭英英、威海齐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99,999.603,100.45603,100.0511临沂东立塑胶建材有限公司临沂东立置业有限公司、临沂东立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凤凰红木文化城有限公司、山东国泰节水发展有限公司、张星玲、张星利37,981,252.97914,042.4838,895,295.45合计213,356,252.572,221,955.01215,578,207.58

  转让基准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包含在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永康市神舟工贸有限公司与吕碧蓝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永康市神舟工贸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吕碧蓝。永康市神舟工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吕碧蓝履行相关义务。

  吕碧蓝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吕碧蓝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永康市神舟工贸有限公司    吕碧蓝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5年11月5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本 金余额 利息担保人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33010120150003958、330101201 50018686、33010120150033355 11117218.966047545.18郑东海、陈安、嘉禾工具有限公司、永康市汉德锯业有限公司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准。3.代垫费用未随主债权一并转让。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与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岳公司) 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NBCBHZFH2025120401),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川岳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陶经理,联系电话:1381914800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571-8711903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上海河川峰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16日

  注:1. 本金利息数据为 2025 年 9月 20 日宁波银行系统内部数据,具体以实际为准。2. 本公告清单的保证人、抵押人等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各债务人、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一致,以签署的合同、法院判决等文件为准。3. 若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主体因更名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更名后的偿债主体及承继原债务人义务的承债主体、履行清算义务的清算主体继续偿债。

合同编号债权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人、抵押物07100ED21B2113G, 07100ED21B7L77J,  07100KB21B27806, 07100DY21B277N5 9410000 元 358080.13  元 9768080.13元( 暂计算至2025 年9月20日) 担保人:黄某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玉润钱潮府8幢2单元301室(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842号;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843号),房产面积166.5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状态为自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5年11月2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简称“信用卡中心”)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编号:第[2025]170(FIN)[A]号),将其依法享有的本公告附件所列信用卡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信用卡债权(简称“标的债权”)均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其他所有权利和利益也一并转让,债务人、保证人(如有)及相关义务继受人仍应按照标的债权所属的信用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章程、相关信用卡领用合约、适用于分期业务的相关业务办理合约、条款及细则、债务人申请信用卡及分期等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或记录,统称“信用卡文件”,下同)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信用卡中心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发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保证人(如有)以及相关义务继受人。

  一、根据《资产转让合同》约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或自您收悉标的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以孰早为准),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请您或您的义务继受人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信用卡文件,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信用卡中心将为您办理信用卡销户。

  浙商资产指定还款通道:搜索“浙商资产个人业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登录微信小程序并实名认证通过后,点击我要还款—操作还款。

  二、关于本次债权转让及后续涉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相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一)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为包括订立、履行《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管理、处置、实现标的资产回收,争议处理,监管报送或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之目的。(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种类包括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约定的范围和种类。(三)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包括由于账务处理、数据分析、资产维护等原因,自行加工、使用、存储或向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传输(在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四)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为实现相应授权目的及相应业务办理目的,满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应对可能的争议解决所必需的时间。(五)本次债权转让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数据提供至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基于催收、征信报送、管理等需要,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前述处理具有必要性且对您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变更所给您造成的相关影响等)。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一)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需咨询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按如下方式咨询:联系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85999。(二)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需咨询信用卡中心,可按如下方式咨询:联系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联系电话:400-800-9888。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电子公告及公告清单可通过以下网址或二维码查询:http://cc.bankcomm.com/zr2516

  公告清单为截至2025年6月24日日终(基准日)数据,其中本金、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等相关信用卡文件有关约定计算。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他相关各方。明细如下:

序号债务人借款合同编号抵押合同编号本金余额抵押物1王茜JK20250317134557218DY20250317132256382160万元上海市宝山区大华路1380弄59号502室

  注:表格中最终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

  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楹聚幻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标的债权明细表

  交易基准日:【2025】年【8】月【4】日 单位:万元

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抵(质) 押物 账面本 金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截至 2021年12月28日) 判决案号/ 执行案号 浙江大圣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浙江诗蕾袜业有限公司、金华大圣玩具有限公司、浙江兰惜蝶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吴国庆、陈忠伟、陈亚平、孙浩亮、陈芝英、方小琴、孙雪琴/748447.74(2018)浙0782民初6965号/(2018)浙0782执9647号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5年8月4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贝朵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暂算至2021年12月28日)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桐乡市新睿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拍卖公告

  本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5日14:00时,在重庆市巴南区公路物流基地盛保路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会议室,对重庆彭水复烤厂、万州复烤厂报废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一、拍卖标的:重庆彭水、万州复烤厂废旧设备472台套。所有设备主机及配套辅联设备、设备支架、设备控制柜、设备供电桥架及电缆(不含两厂车间水平主桥架及内部电缆)、蒸汽管网(地上部分)、压缩空气管网、设备供水管网(不含车间供水主管网)等,详见《委托拍卖清单》。起拍价424.23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踏勘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2月21日-22日(提前预约,集中查看),地点:重庆市彭水复烤厂、万州复烤厂。

  三、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2、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中国完整报告(提供资格审查截止日前30天内下载的、完整的信用报告);3、竞买人必须具有以下所有资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油罐清洗拆解维保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历史业绩:竞买人需提供近三年生产线设备收购且拆除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3个,提供交易合同、转账凭证、相应证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竞买人还应具备完成设备拆除工作所需以下资质:1)竞买人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竞买人为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包含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安全负责人各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出具资格证书及近半年本公司实缴社保证明,上述2名人员须由竞买人的工作人员专人担任,以及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竞买人承诺配备至少4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拟派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应为竞买人员工。特种作业类别至少包含以下类别之一:起重机、叉车、电工、割工、装载机、高处登高作业,且特种操作证须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书。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竞买登记: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年12月23日17:00时前持有效资质盖章件和《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12月24日16: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至我公司以下指定账户,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我公司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账号:01090319700120105277512。

  五、其他事项:1、拍卖成交款: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支付到委托方账户。成交款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委托方账户。委托方根据买受人要求开据正式合法发票。2、完成时间:自委托方通知进场之日起120日内。3、拍卖成交价为净处置价,不含拆除费、毁形费、装卸费、运运输等一切费用。4、买受人须为所有进场人员购买每人不低于2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购买公众责任险及相关财产保险,对进场人员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伤残、死亡等情况负全部责任。5、完成方式:买方自备车辆、操作设备和工作人员至委托方上门拆装,车辆及工作人员须按委托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39号庆泰大厦16-19号,咨询电话:023-65559669、13637751879陈女士010-84935041

  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2509260009号的《资产转让合同》,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批量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出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的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义务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请联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185-999,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757特此公告。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债权明细可由如下网址或扫二维码查询:

  https://www.cfcbnb.com/xwgg/zygg/202511/t20251128_278.shtml

  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依据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蚂蚁消金”)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资产”)签署编号为2025110655193的《资产转让合同》,蚂蚁消金将相关资产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依法批量转让给浙商资产,蚂蚁消金及浙商资产特发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保证人(如有)以及相关承继人。

  浙商资产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要求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包括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商资产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

  下附支付宝页面二维码,用户可通过支付宝APP扫码进行查看,若用户的借款发生转让,将在弹窗页面中展示本次转让借款详情。

  蚂蚁消金联系人:客服 电话: 95188-2 

  浙商资产联系人:客服 电话: 4001185999

  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泰安愫忞置业有限公司、东营境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与范永峻(受让方)张凯淇(受让方)于2025年11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2023)鲁0982民初8566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鲁0982保4859号及(2023)鲁0982执4859号案执行的债权依法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本案债权人。

  据此,受让方范永峻、张凯淇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请有关主债务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执行还款义务,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告人: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张凯淇(受让方)于2025年11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2023)豫0184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豫0184执4698号案执行的债权依法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本案债权人。

  据此,受让方张凯淇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请有关主债务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执行还款义务,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告人: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2509260010号的《资产转让合同》,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批量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出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的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义务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请联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185-999,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757特此公告。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债权明细可由如下网址或扫二维码查询:

  https://www.cfcbnb.com/xwgg/zygg/202512/t20251202_279.shtml

  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10:00在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福建川奇建材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现场仅有一名竞买人(竞买号牌251号)出价11165万元,现补登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前述债权资产的总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32248.4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24224.18万元,欠息合计人民币7952.12万元,代垫费用72.12万元(具体欠息金额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内容为准)。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标的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三个工作日。如对本次竞价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将确定竞买人(竞买号牌251号)为最终买受人。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连江中路318号 榕都318-9号楼

  联系电话:15205050392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永清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张凯淇(受让方)于2025年11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2024)冀1023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和(2024)冀1023执854号案执行的债权依法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本案债权人。

  据此,受让方张凯淇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请有关主债务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执行还款义务,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告人:东营吉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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