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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

宏观审慎监管如何“驾驭”金融科技“狂奔”

——对话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科技应用学院院长吴金旺

吴金旺
  □本报记者  江英华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布局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科技已成为驱动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有效防范与化解由此衍生的金融风险,并阻断金融风险向实体经济的传导,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科技应用学院院长吴金旺。

  记者:什么是金融科技?当前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如何?

  吴金旺:数字化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金融科技泛指由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包含“科技+”金融业务和“金融+”支撑技术。2020年10月22日实施的行业标准《金融科技发展指标(JR/T 0201—2020)》界定:“金融科技核心是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完善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赋能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可以看出,金融科技主要强调金融为本、技术为器,强调合法合规。

  党的十九大以来,对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监管缺失进行了充分填补,逐步建立金融科技监管规则体系,守正创新成为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的基本遵循。《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22—2025年)》在整体上促进了我国金融科技加速发展。当前中国正处于依托金融科技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如何定位和发展金融科技尤为重要,既可以成为促进改革的利器,也可能成为滋生风险的沃土。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有助于金融强国建设。

  记者:宏观审慎监管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吴金旺:传统的宏观经济管理工具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货币政策对金融市场影响更为直接。20世纪80年代,“宏观审慎监管”一词正式出现在国际清算银行公开文件中。宏观审慎监管侧重于通过监管手段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进行约束,以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而宏观审慎政策则更关注从宏观经济层面进行逆周期调控,平滑金融体系的波动,其涵盖范围相对更广。国际清算银行2001年将宏观审慎政策定义为微观审慎政策的补充,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主要在既有微观审慎监管要求之上提出附加要求。作为对传统监管模式的延伸,宏观审慎政策突破了单一机构风险管理范畴,转向系统性视角下的金融稳定维护机制。作为不同维度的监管范式,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政策共同构成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调控体系核心支柱。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将系统性金融风险分为时间和结构两个维度。宏观审慎政策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核心目标,其政策框架包含两个递进层次:在目标层面强调前瞻性监管,通过约束信贷过度增长、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阻断金融失衡与顺周期效应的传导链条;在操作层面则体现为对微观审慎工具的升级再造,将资本充足率、杠杆水平等传统指标进行系统性校准,转化为覆盖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的双重防控机制,这种双维架构有效解决了微观审慎监管在动态调节与跨机构风险防控方面的局限性。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探索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表明央行将进一步创新政策工具,逐步做到对金融领域的全覆盖。金融监管实践中也频繁采用各类宏观审慎政策,逐步建立了针对跨境资本流动、房地产、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宏观审慎监管。

  记者: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将对宏观审慎监管带来哪些影响?

  吴金旺:2008年后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金融科技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逐渐成为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创新型金融机构与金融衍生工具的加速迭代,风险传导机制呈现出跨部门、跨市场、跨区域的多维扩散特征。新型业态也对传统部门产生了冲击,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带来机构层面、技术层面和服务层面等全方位影响,以金融科技为代表的新型业态成为国家金融安全治理的重要环节,比如数字货币去中心化机制对金融安全和反洗钱的冲击等。信息技术使得数字金融更易在社会群体中形成一致性预期,同时普惠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加剧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传染性。金融部门广泛使用AI,可能会导致投资决策出现“合成谬误”,并使投资行为同质化。在反馈机制作用下,将会加剧市场内生风险。同时,银行部门间的金融创新行为可能引发“虚假繁荣”,进一步加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控难度。金融科技内部风险传染最为紧密,金融科技部门发生风险时,整个系统面临更大风险。金融科技业务和产品更加复杂,引发风险的原因更加多元化,风险传染与蔓延速度比以往任何经济社会形态都更为迅速,一旦金融科技的潜在风险被触发,很可能引发系统性危机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能够提升金融机构间的关联程度,这种紧密关联性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在少数金融机构,但在发生危机时也会放大传染效应。科技巨头的“科技+金融”二重性带来的风险隐患已超出原有审慎监管的范围,应将金融科技的发展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金融稳定评估框架。

  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与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显著。技术手段的发展大幅缩短了银行危机响应时间,2023年美国硅谷银行、签名银行、第一共和银行以及瑞士信贷接连“爆雷”,原因之一在于信息平台、聊天工具和各种自媒体在金融市场嵌入程度非常深,在挤兑关闭前消息快速传递,硅谷银行一天存款流失就达到420亿美元。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指出,2023年我国不断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国始终没有发生金融危机,在经济目标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结构性转型时期,中国金融领域也面临着“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我国快速应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的过度扩张也是目前任何经济体不曾经历过的,宏观审慎监管如何驾驭?怎么提前预警和有效防控?亟需探索中国特色的金融安全发展之路。

  记者:如何加强金融科技行业监管,平衡金融创新与发展?

  吴金旺:第一,以审慎监管为前提。金融科技风险具有复杂性、内生性、突发性、易转化等特征。要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要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金融监管的强化是推进金融创新的必要条件,而金融科技创新会给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效果带来新的挑战。互联网交易工具的兴起,改变了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实施,监管部门应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速构建并完善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应用的风险评估体系及科技伦理审查机制,将金融科技、房地产活动等全面纳入监管。

  第二,加强政策协调。监管部门应加强沟通,注重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协同,统筹信贷政策、房地产政策以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监管政策,避免“政策抵消”,通过差异化工具设置风险缓冲带,降低金融体系风险对实体经济的外部负效应,统筹防风险与促发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坚决防止金融“脱实向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顶风破浪”与“风险并行”是常态,以改革破解难题,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第三,推动监管升级。完善《金融稳定法》,明确政策工具的触发条件与调控规则,丰富逆周期资本缓冲、动态拨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要求等工具箱。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标准,重点监控风险输出机构,避免风险由关联网络中的薄弱环节产生跨机构传导,对于易受影响的金融机构,要防止因其他机构的风险溢入而产生风险共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严防的不仅是风险本身,更是风险在数字维度“指数级放大”的可能性。当务之急是给监管装上“科技心脏”,推动监管框架升级,强化科技赋能,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智能动态监管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标准化的数据对接平台,破除“数据烟囱”,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穿透式监管,构建智能自适应的风险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