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春华教育培训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3732460060。
新昌县春华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12月5日
新昌县春华教育培训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373246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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