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新型研发机构“伙伴计划”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温州市从三方面推出9项具体举措:
一是深化“平台+企业”结对模式。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鼓励互设研发机构,优先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支持共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建“高校研发—平台验证—企业转化”协同机制。
二是创新“平台+高校”联动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组建“引才联盟”,推动人才“互聘共享”,开展学科联建、联合攻关与成果转化。共建硕博士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强化产业人才支撑。
三是打造“平台+创新资源”协同网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与“一港五谷”“二十大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共建公共服务体系,联动金融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深化与县(市、区)政府、产业集聚区战略合作。
为确保政策落地,温州市委科教人一体化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统筹,温州市科技局设立服务专窗及专职联络员,提供全周期“一窗受理”服务,梳理61项服务事项,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根据规划,到2025年,温州将实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个100”目标:共建企业研发中心超100家,新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超100项,新引育高层次人才超100名,完成科技成果交易超100项。到2027年,力争实现“四个翻一番”和“四个全覆盖”,包括“四技服务”收入、企业结对数、成果交易数、项目融资金额翻番,结对合作、金融派驻、社会科研投入占比超50%、有组织成果转化全覆盖。
温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型研发机构是优化科技力量布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关键载体。目前,温州市已建有新型研发机构42家,其中省级11家、市级12家。2024年,“四技服务”收入近1亿元,转化百万元以上成果36项,获股权投资2.76亿元,大型仪器共享超6.1万次,显著赋能地方产业创新与质效提升。本报记者 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