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欲立遗嘱 将死亡抚恤金赠保姆 法律:不允许
宋老先生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已70多岁。宋老先生退休后,身体就出现状况,全靠老伴和保姆照顾。在老伴去世后的这几年,其生活起居、打针配药等,全由保姆负责。虽然宋老先生开给保姆的工资并不多,但保姆对他仍然是非常细心和体贴。为表示感激,以及弥补多年工资不足,宋老先生想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死亡抚恤金全部留给保姆。宋老先生问,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因此不能通过遗嘱加以处分。遗嘱是死者生前对其遗产或者个人事务进行预先安排并在其死后生效的法律制度。从取得时间和性质上看,死亡抚恤金和遗产是存在区别的。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遗产是公民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前。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补助费,由死者近亲属按照他们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进行合理分配。由于死亡抚恤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不是给予死者的,并非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既然不是遗产,就不能按照死者生前的意愿进行处置,也就是说,公民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其死亡抚恤金加以处分和分配。所以,宋老先生想通过立遗嘱把死亡抚恤金全赠给保姆,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