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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法律】

有钱高消费却赖钱不还债

法院出手打击老赖:罚款、拘留还有判刑

  明明欠债累累的人,却住着他人名下的豪宅,开着他人名下的豪车,子女就读私立名校,社会上对这些现象的不满呼声越来越高。为狠狠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开展了一场打击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的“猎狐行动”,截至5月12日,首批曝光的17名反限高令老赖已有5名履行了义务或被司法拘留,并被处以一定的罚款,取得了首战告捷。

  今年3月,黄岩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对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的若干意见》,在最高法院现有规定列举的限定高消费基础上,新增了包括居住高档住宅小区、置办高档电器家具、租赁或经常性驾驶豪车、享用高档通信工具、佩带名牌手表、首饰及名包等与其基本生活保障不相适应的行为,对老赖的高消费行为进行更为有力的精准打击。

  该院执行局局长林森说,这次的打击反限高令“猎狐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有钱高消费却无钱还债的老赖,目的在于提高执行威慑作用,更大限度地压缩老赖的舒适空间。对违反本令的老赖,法院随时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镜头一】   

  开店、港澳游、玩苹果手机,就是没钱还债

  被执行人林辉在第一批反限高令名单中赫然“榜上有名”。

  五年前林辉向银行借款3万元未如期偿还而被诉至法院,执行立案后,除了在林辉的银行账户里扣除到7000元,林辉似乎真的是“身无分文”。

  然而,林辉在案件进入执行后多次出入港澳台,并被举报使用苹果6手机,属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4月5日下午15时半,执行法官得到有力线索,林辉可能在黄岩经营着一家服装店,此时在该店出现。20分钟后,执行人员赶到现场,将林辉逮个正着。

  在提审中,林辉“哭穷”,称自己只是为该店打工的,没有履行义务能力,执行法官严厉告知林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在强大的执行威慑面前,林辉终于承认服装店是自己所开,当晚付清余下的本息5.7万元。鉴于林辉违反限高令规定,法院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和司法拘留3天的的处罚。

  【镜头二】 

  串通好友私转车辆规避执行,

  双双涉嫌拒执罪

  陈玲菊是名女老赖。前年8月,陈玲菊驾车将路人王某撞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其赔给伤者13.37万余元。陈玲菊一直对王某避而不见,对于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也“充耳不闻”。在侦查中,执行法官发现陈玲菊在该案审理时把自己名下的肇事车转手卖掉,但群众举报其仍经常性驾驶该车。法官将陈玲菊信息提交至公安部门,对其进行网上布控,经查询,发现“购买”这辆肇事车的是陈玲菊好友程伟红,此车还被抵押贷款,而真正使用该车辆和还贷的正是陈玲菊本人,在去年情人节时,陈玲菊还与朋友一起出游澳门,并使用苹果6手机。

  掌控到陈玲菊行踪规律后,4月7日下午,法院出动警力对陈玲菊进行分点蹲守,将其一举抓获。

  面对执行法官的情法教育,陈玲菊很快就承认了自己为规避法院执行,串通好友程伟红故意转移车辆但长期归自己使用的行为。法院对陈玲菊及案外人程伟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之后陈玲菊仍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两位“好友”双双被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5日,法院接到群众举报,限高令对象严琳琅驾驶宝马车出现,立即出击,传唤其到法院,查明严琳琅经常性驾驶豪华轿车,属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19日,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打击对象杨维志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3万元本金及利息。杨维志名下有览胜极光轿车一辆,拒不申报且违反限高令,虽然主动履行了债务,法院仍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限制消费的信用惩戒与司法拘留、刑事处罚一起,形成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的组合拳,不仅让老赖难赖其应尽义务,而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中人名均是化名)

  林静


科技金融时报 【法律】 00006 法院出手打击老赖:罚款、拘留还有判刑 2016-05-31 2 2016年05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