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人才新政在全省实现7个“率先”
团队创业项目最高资助1亿元
本报讯 5月10日,台州市在杭发布“人才新政三十条”,新政着眼台州“十三五”发展的人才需求,聚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多项政策为全省首创或率先探索,单项资助额最高1亿元。这是台州历史上力度最大、系统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制度创新。
据了解,此次台州人才新政在调动企业积极性、留才、平台建设等七个方面在全省率先进行改革和创新:率先开展企业人才工作积分制探索,率先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工作;率先探索建立最高100万元的企业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对企业通过独资、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新建立的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等科研人才创新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走在前列;率先实行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个性化培养、技能人才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工院校“双元制”培养模式;率先探索在具有地方法人的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出高校、医院可以先进人后报备,率先将备案制管理落到实处;在全省居留落户政策突破最广。
人才新政提出,在启动阶段,团队创业项目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启动资金补助,个人创业项目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在成长阶段,还可以获得累计最高500万元的销售额奖励。而且,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话,能再分别得到各级政府400万元、200万元的个人奖励。如果你只是一名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话,台州可让你享受房票补贴和落户的普惠政策。
据了解,台州还专门提出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投资机构和融资中介的奖励等多条创新措施,在吸引新技术涌入的同时,充分调动技术成果拥有者、承接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开展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平台三方的积极性,目前台州是全省唯一对技术转化三方都进行激励的市。本报记者 孟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