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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金融】

全国首个化妆品安全责任险花落嘉兴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获悉,全国首单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地嘉兴。该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公司为新嘉街道芙杉美容院承保,保费1000元,为期一年,保障范围涵盖清洁型、护肤型、基础型、美容型化妆品等。在此期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

  化妆品直接接触肌肤,多年来全国各地因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今年,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愿、分步推广”原则,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责任险参保模式,采用保险机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人保财险嘉兴市南湖支公司谢超逸介绍,该公司依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创新开发了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清洁型化妆品、护肤型化妆品、基础型化妆品、美容型化妆品,实现了化妆品类型全覆盖。

  “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说明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在使用后出现过敏、皮肤损伤等不良反应的,应由商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家投保后,一旦出险就按照保单约定来理赔。”谢超逸说。

  芙杉美容院店长胡漂亮表示,投保化妆品安全责任险,既表明了诚信经营的态度,也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为企业规范经营把关,助力化妆品企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帮助投保人主动规避风险,保险公司还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商家在售的、在使用的一些化妆品进行质量抽检,把消费者可能受到的损害降低到最小。数据显示,南湖区共有30余家美容单位自愿投保化妆品安全责任险,到2025年全区的商场、专卖店等化妆品经营单位也将纳入化妆品安全责任险保障范围。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认为,此次嘉兴南湖区在全国率先启用“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现出浙江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商业保险机构通力合作,用好用足“政务+保险”机制,主动有为,巧妙破解社会顽症,聪明地化解消费纠纷,把安全隐患和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本报记者 赵琦 通讯员 刘长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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