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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汽车】

债务人名称不良债权余额担保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福建琪盛贸 易有限公司 342132.97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连士琪、张清容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钱文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钱文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01TXPZ-TA-2023036-6-2),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钱文红。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钱文红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钱文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钱文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1855530;钱文红联系电话:13819459233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钱文红

  2024年4月9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名称

  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3月28日)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或

  司法裁判文书号

  本金  欠息(暂算至

  2023年2月28日)

  1绍兴高农进出口有限公司(2015)绍越商初字第987号、(2013)绍越袍商特字第3号、(2018)浙0602执3805号、(2014)绍越袍执民字第150号949.921405.634浙江绿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袍江美安居小区24幢47-49号、25幢123号-130号、19幢(140号、141号、144号、145号)、20幢146号-148号、22幢152号-155号,总面积为2158.64平方米商铺提供抵押。最高额抵押金额970万。  张红卫、

  俞江英、

  浙江绿味

  生态农业

  有限公司。

  合计949.921405.634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3月2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钱文红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BC12112004B9405-5),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龙港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债权清单

  金额: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号

  原债权方  主债务人

  名称

  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  账面本

  金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  账面本

  息合计

  代垫费用(款项)余额  备

  注

  1  苏州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温州南洋

  包装公司

  有限

  温州福瑞达印务有限公司、温州市侨兴纸业有限公司、官金杏、林加贺、林加来、周海燕、林加相、黄香玉温州南洋包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苍南县龙港镇示范工业园区的工业房地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2000万元)。该工业房产建筑面积5385.86平方米;土地面积5003.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192885.641077.64/累计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即[2023]年[7]月[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

  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下列债权资产项下的全部从权利、权益和利益已依法转让给了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义务人及相关各方。

  现

  序号

  主债务企业

  名称

  尚欠本金尚欠利息尚欠本息  代垫

  费用

  连带责任保证人  备

  注

  1东阳市富士碳素制品有限公司5597549.6214693662.6720291212.29/东阳市雅景工艺品有限公司、陆剑锋、陆剑芳、蒋敏跃、刘伟、余秋想/2永康市长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67061.7815136988.9927504050.77/永康市波涛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波涛实业有限公司、永康市钱塘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长红铸造厂、胡全喜、朱梅卿、胡新波、叶芝静、俞笑完、徐康衡/3浙江永晖工具制造有限公司15000000.0010481921.1025481921.10/浙江海王电器有限公司、姚晖、高俏虹、王文江、陈海珍/4浙江新达铝业有限公司9000000.007647032.8216647032.82/永康市金标机电工具有限公司、金华市金标苏格拉散热器有限公司、金志洪、卢丽秋、金渭新、包玉芳/5浙江省东阳市安美针织有限公司1236874.632099292.533336167.16/马军兆、詹圭凤/6东阳市康迪皮塑有限公司10549405.4716840934.6627390340.13/东阳市港新针织有限公司、王泉锋、朱巧波、王新浩、骆雪飞/7东阳市元泰铝业有限公司7999215.009290867.9517290082.9528752.00浙江康发工贸有限公司、叶汉杰、叶巧珍、胡虎跃、胡旭碧/

  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通知/要求上述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及相关各方,从公告即日起立即向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3月1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授信协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通知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宁波伍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为01TXPZ-TA-2022019-6),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台信资产联系电话:黄先生 0576-81855531

  道尔资产联系电话:杨小姐 13957977258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沈阳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

  北京日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沈阳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日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沈阳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日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债务承继人立即向北京日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沈阳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日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  担保

  方式

  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1  抚顺特钢钢

  管有限公司

  抵押13,240,019.2023,211,130.7236,451,149.92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债务情况担保人抵押物合同编号  本金(暂算

  至2024年

  2月26日)

  欠息(暂算

  至2021年

  1月10日)

  合计1  浙江创

  新铜业

  有限公

  司

  8360.00946.6304729306.630472永康市企鹅衡器有限公司、应可新、周春菊、南龙集团有限公司、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上海潼天铜业材料有限公司、应涛永康市芝英铜带厂名下位于永康市芝英镇骑龙山工业区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8358.9平方米,土地面积:13111.5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人民币2429.8万元。  33010120150043146、

  33010120150041862、

  3010120150042672、

  33010120150043478、

  33010120150024994、

  20151230

  小计8360.00946.6304729306.630472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9-8550170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抵押、担保人本金欠息其他费用(款项)余额1徐文菊1100.00891.190.00张勇、王云富、徐忠东、台州市丽雅服饰有限公司、杜礼宾。抵押物(所有权人余秀建、屈剑萍,白塔小区4-4-4-5营业房;所有权人苏荷香,白塔小区4-4-4-5营业房;所有权人高由统、王玲君,白塔小区4-4-4-5营业房合计1100.00891.190.00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9月28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兆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傅文裕与义乌市双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傅文裕与义乌市双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傅文裕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义乌市双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债权资产明细

  基准日:2021年4月8日

  单位:元

  序

  号

  债权名称  所在

  地

  币种本金利息余额担保情况  抵押

  情况

  资产

  情况

  备注1郑国忠义乌人民币400000390000无无无2任金洪义乌人民币95000538983.5无无无3丁国东义乌人民币3000001542453.17丁周平无无4金杨林义乌人民币150000513064.59陈国军无无5义乌市比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义乌人民币2451914.125261100.95王爱加、傅红福、义乌市天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龚建鸣、浙江弘莱服饰有限公司无无(2011)金义执民字第1973号6义乌市比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义乌人民币30000006408497.98王爱加、傅红福、义乌市天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龚建鸣、浙江弘莱服饰有限公司无无(2011)金义执民字第1976号7义乌市比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义乌人民币693189.231477978.51王爱加、傅红福、义乌市天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龚建鸣、浙江弘莱服饰有限公司无无(2011)金义执民字第1977号8义乌市比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义乌人民币218493.24385968.32王爱加、傅红福、义乌市天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龚建鸣、浙江弘莱服饰有限公司无无(2011)金义执民字第2228号9龚建鸣义乌人民币30000003249610.71无无无(2012)金义执民字第3951号合计10308596.619767657.7

  义乌市双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676825151

  2024年4月9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2月26日(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金华市道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并已由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刘桂招与邵良喜债权转让通知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刘桂招与邵良喜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刘桂招已将下列公告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邵良喜。刘桂招与邵良喜联合公告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邵良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起立即向邵良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刘桂招、邵良喜

  2024年4月8日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币种、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人名称不良债权余额担保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福建琪盛贸

  易有限公司

  342132.97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连士琪、张清容

  于学武与万向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于学武(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万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江苏百成大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聂强、李再旺、林东伟、南通中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南通京扬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华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颐达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所有未偿借款本金、服务费、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债权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和或其他义务,且转让方在本公告出具日之前对担保人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一并向受让方转让,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据此向受让方履行相应义务。

  转让方:于学武

  受让方:万向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明细表

  数据基准日:2023年7月16日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合同

  编号

  生效法

  律文书

  主债

  务人

  担保人名称及担保物本金余额利息金额  服务费和

  诉讼费用

  本息合计备注1  BCDD

  2018

  (2018)沪0115民初79687号《民事调解书》江苏百成大达物流有限公司保证:聂强、李再旺、林东伟、南通中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南通京扬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华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颐达置业有限公司。抵押:南通市人民中路209号京扬数码城A幢103、104、203、204室房屋;南通市人民中路209号京扬数码城A幢205、206、207、301、302室房屋;南通市人民中路209号京扬数码城C幢104、122室,D幢151、154-158、161-163、165室房屋;南通市人民中路尚东国际商务中心1幢301、302、401-404、417、425A,2幢103,4幢1-3层房屋;南通市大达国际商业广场1幢124、125、127、128、129、133、134、135、136、304、305、307、308、310、315-320、322-325,12幢106、107,13幢301-309、315室房屋。19,000,000.003,541,999.961,051,590.0023,593,589.96自2019年2月1日后,逾期利息仍应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24%计算至实际清偿日

  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与平阳华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与平阳华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平阳华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平阳华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本金利息保证人抵/质押物1浙江新利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5995.744,483.51浙江快活林食品有限公司、兰溪市电光源有限公司、张兰生、王文刚兰溪市兰江街道大阜张村的厂房(房产证号:兰房权证兰江字第010001296、010001297、010001298、010001299、010001300、010013347、010013350、010013349、010015204、010015205、010015206、010015207、010015208、010015713、010015714)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兰国用(2007)第105-2599号;兰国用(2004)第兰国用105-3847号)2浙江新势坊饰品有限公司689.60266.65浙江快活林食品有限公司、洪徽宁夫妇、王文刚夫妇无

  注:1.转让基准日为2023年7月27日。2.具体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浙江玖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玖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玖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美美定工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本金利息保证人抵/质押物1浙江新利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5995.744,483.51浙江快活林食品有限公司、兰溪市电光源有限公司、张兰生、王文刚兰溪市兰江街道大阜张村的厂房(房产证号:兰房权证兰江字第010001296、010001297、010001298、010001299、010001300、010013347、010013350、010013349、010015204、010015205、010015206、010015207、010015208、010015713、010015714)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兰国用(2007)第105-2599号;兰国用(2004)第兰国用105-3847号)2浙江新势坊饰品有限公司689.60266.65浙江快活林食品有限公司、洪徽宁夫妇、文刚夫妇无

  注:1.转让基准日为2023年7月27日。2.具体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

  鄂0111工伤认定〔2024〕00102号

  申请人:祝婷婷

  职工姓名:祝婷婷性别:女年龄:31岁

  身份证号码:420921199204102640

  用人单位:武汉家家养的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店员

  事故时间:2023年06月18日

  事故地点:巨龙大道-盘龙一路路口至荣岗二路路口

  诊断时间:2023年06月18日

  受伤害部位:1.下肢开放性伤口2.跟骨骨折,3.小腿血肿,4.鼻骨骨折。

  伤情描述:1.下肢开放性伤口2.跟骨骨折,3.小腿血肿,4.鼻骨骨折。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申请人称:2023年6月18日21时35分左右,祝婷婷下班途中在巨龙大道F雅园路被电动车撞倒致腿部受伤。武汉市第六医院2023年6月23日出院诊断为:1.下肢开放性伤口2.跟骨骨折,3.小腿血肿,4.鼻骨骨折。

  2024年01月09日我局受理武汉家家养的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职工祝婷婷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武汉家家养的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祝婷婷,2023年6月18日21时30分左右,步行下班途中,途经巨龙大道-盘龙一路路口至宋岗二路路口处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祝婷婷在此事故中无责。

  祝婷婷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属于工伤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6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03月08日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

  常州宏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03月15日作出编号:嘉善工决[2024]00885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载明:

  申请人:李义平

  职工姓名:李义平性别:男年龄:37

  身份证号码:510722198608091151

  用人单位:常州宏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安装工

  申请时间:2023年07月26日

  事故时间:2022年08月10日

  事故地点:浙江省嘉兴嘉善县新建年产通讯电子产品1000万件、精密机械1000万件中新智地(嘉善)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

  诊断时间:2022年08月10日

  诊断机构:嘉善县中医医院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腰部

  医疗诊断结论:腰椎骨折。

  2023年08月09日受理李义平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2年8月10日6时左右,李义平在新建年产通讯电子产品1000万件、精密机械1000万件中新智地(嘉善)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雨棚架子上移电缆线准备干活时,从架子上摔下,造成腰部受伤。

  李义平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交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以邮寄方式送达也被退回,故现将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靖江新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万向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靖江新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万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临泉县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邓秀兰、李春生、李丹、李振、张昆、临泉县裕驰车厢有限公司、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所有未偿借款本金、服务费、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债权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以及对债务人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邓秀兰、李春生、李丹、李振、张昆、临泉县裕池车厢有限公司、临泉县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所有未偿借款本金、服务费、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债权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和或其他义务,且转让方在本公告出具日之前对担保人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一并向受让方转让,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据此向受让方履行相应义务。

  转让方:靖江新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万向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明细表

  数据基准日:2023年7月16日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生效法律

  文书

  主债务人担保人名称及担保物本金余额利息金额  逾期利息

  金额

  受理费本息合计备注1(2021)苏1282民初3086号《民事判决书》  临泉县恒

  通汽车销

  售有限公

  司

  邓秀兰、李春生、李丹、李振、张昆、临泉县裕池车厢有限公司、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666,545.1271,171.82764,532.9835,682.003,537,931.92自2021年4月17日后,逾期利息仍应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24%计算至实际清偿日2(2021)苏1282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书》  临泉县秀

  兰汽车运

  输有限公

  司

  邓秀兰、李春生、李丹、李振、张昆、临泉县裕驰车厢有限公司、临泉县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969,531.2644,254.29964,566.0044,445.004,022,796.55自2021年4月17日后,逾期利息仍应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24%计算至实际清偿日

  大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贵州众合众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卯光雪与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方劳人仲案字(2024)第4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案裁决结果为:

  一、双方劳动关系从裁决书下发之日解除。

  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33817.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5433.3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1718.2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1718.22元、停工留薪期住院护理费11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24元、劳动能力鉴定费520元。以上合计234551.32元,扣除申请人应返还给被申请人的7441.26元,被申请人实际应支付申请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27110.06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

  本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联系电话:0857-5250620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

  证件、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2022)浙0603破申4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绍兴九缎针纺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现管理人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九缎针纺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全部作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072856254Y。

  特此声明。

  绍兴九缎针纺有限公司管理人

  证件、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2023)浙0603破申8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绍兴柯桥涵冉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现管理人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涵冉纺织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全部作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058319751W。

  特此声明。

  绍兴柯桥涵冉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嵊州飘逸服饰有限公司遗失由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3年11月14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55919373D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嵊州飘逸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兰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已于2021年12月09日将与你方签署的合同号为BC2021120399009995-1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下的所有权益转让给现债权人杨小明,请你方继续向现债权人履行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23年08月29日


科技金融时报 【汽车】 00003 债务人名称不良债权余额担保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福建琪盛贸 易有限公司 342132.97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连士琪、张清容 2024-04-09 2 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