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2018〕61号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0月13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10月17日
临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2018〕61号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10月13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10月17日
临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各一枚,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