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1023破38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褚人表的申请,裁定受理褚人表(公民身份号码:3326251963****2013)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于2023年6月29日指定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为褚人表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2年8月3日前向褚人表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台山西路445号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胡才厅,0576-83811801,1396760580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褚人表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褚人表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家事法庭205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特此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703破17号
本院于2023年6月29日裁定受理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8月18日前,向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489号鼎泰大厦5楼;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13758965396、136457975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金华市古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情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线上会议以网络直播的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遗失公告
刘畅于2015年3月11日18时许在北京市海淀中关村鼎好负二层发现遗失一部酷派手机,颜色:白色;型号:7061,串号:865423020422448,特此声明。
拍卖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4日10时至2023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清河街道十一街坊平舆城市之心0015栋4-6,豫(2018)平舆县不动产权第0000895号不动产,证载面积212.59平方米。
评估价为:2232195元,起拍价:1607180.8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为:2000元。
咨询电话:0396-2168604,手机:15138145225
平舆县人民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262号
武汉蓝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欧阳冬玲、高红花、罗国威、占莎莎、李露、张娜、高虎、汪雷、李红城、蔡蕾、谯晓红、李娜、黄洋、周欣兰、郑子珊、李慧、丁薇、闻红丽、刘冬菊、刘新建、秦鸿辉、梁蕙盈、柯焕、谭奥、程玮乾、刘娅婷、李雪、周小红、张俊雅、张期重、李乐辉、周梦昕、黄文杰、钟瑞、赵拓、刘恺、席伟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2534至2554、2608至2610、2706至2715、2760至276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9月12日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一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石头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在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宝安村3组95号陈小波(5002341992****1690):原告李艳婷与被告陈小波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渝0154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作废声明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四川鑫鹏飞纺织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9月24日裁定受理其申请绍兴明曙针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其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印章。现管理人声明作废绍兴明曙针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91BH9D),以及相关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特此声明。
绍兴明曙针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