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余杭塘路社区彩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81968404。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余杭塘路社区彩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余杭塘路社区彩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8196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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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