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兴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一
标的债权清单
金额:元
序号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币种账面本金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
(含罚息、复息)
备注1瑞安市硅源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温州市维利多洁具有限公司、浙江奇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胡嗣新、钱美香、钱金玉人民币18695921.747652736.21抵押物:浙江奇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东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土地面积6293.10㎡,厂房面积6260.78㎡)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0万元
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标的债权截止[2019]年[3]月[31]日账面本金余额、[2019]年[3]月[31]日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兴鵾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NBFAMCZZ2020064,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瑞安市硅源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本金合计18695921.74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胡兴鵾。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兴鵾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胡兴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兴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胡兴鵾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