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林旭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一:截至基准日的《标的债权明细》 标的债权明细 基准日:2020年9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 账面本金余额
(人民币)
账面利息
(人民币)
本息合计
(人民币)
1浙江航龙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泰达贸易有限公司、胡益、王江云、胡岩和、施仙琴20,870,988.437,933,425.8728,804,414.30合计20,870,988.437,933,425.8728,804,414.30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林旭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胡林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胡林旭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林旭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胡林旭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