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标准
针对分级护理无标准、护理质量难评价等问题,浙江省日前发布《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杭州师范大学教授陈雪萍介绍,《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和沟通、健康风险及照护难易程度等情况,将护理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特一级、特二级、特三级、专需护理等七类,并细致区分了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如无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为二级护理,无法自行翻身为特三级护理。
根据《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由具有医学、护理、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养老护理、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并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后,每年将至少进行1次定期评估,老年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再评,养老机构将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病情的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此外,该标准还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分级护理服务规范。以专需护理为例,在基本服务外还应为老人提供持续的床边护理并随时记录特殊情况,通过制订护理计划,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压疮护理、康复护理及其他专业护理服务,为失智老人安排专门照护区域、开展认知训练等。该标准于7月30日起实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