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与李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李调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以下债权转让给李调,截止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债权信息如下:借款人苍南县高精电镀厂,未偿本金14000000元,利息4029392.92元。担保人为温州中慈物资储运有限公司、陈仁水、袁聪、袁法加、苍南县高精电镀厂(抵押)、冯义忠(抵押)。抵押物为苍南县高精电镀厂名下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全宇路西侧的房地产(工业用房,面积834.90平方米)、苍南县高精电镀厂所有的机器设备、冯义忠名下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737号102室房产。
现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李调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李调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