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与浙江安永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与浙江安永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以下债权转让给浙江安永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止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债权信息如下:借款人冯义国,未偿本金2338,005.45元,利息668,419.46元。担保人冯义国、鲍林华、袁法加、浙江中意包装有限公司。
现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安永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浙江安永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