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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将更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监管部主任姜波日前在“2019年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保险之夜”上指出,当前,保险科技有一些潜在风险,未来监管部门将对互联网保险发展进行重点研究,及时更新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并很快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姜波指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目前从事该项业务的财险公司有74家,寿险公司有78家。2018年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保费收入1905亿元。互联网保险高速发展也带来一些风险,主要包括销售误导、信息安全、资金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能力不足等。

  姜波认为,保险科技主要有三个方面潜在风险,一是产品边界。现在部分互联网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类保险产品,混淆了保险概念。二是技术边界。新科技在保险中的开发运用不断深化,但仍处于探索阶段。三是风险边界。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新业态产生新风险。

  姜波认为,互联网保险渠道监管的思路有四个方面: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的渠道销售;系统完善在银行业代理保险的业务监管;大力强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管;清晰完备保险公司的中介渠道以及管理。

  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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