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成侵权重灾区
中消协:质量安全和拒绝售假是底线要求
前不久,拼多多在掌声一片、骂声一片中敲钟上市。支持者认为其放弃五环内、主打小城市的低价爆款策略直击用户,反对者攻击假货仿货炮火不停。
近日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强化社会共同责任,打击网络假冒伪劣”座谈会上,中消协强调,低价营销不能突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拒绝售假两条底线,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据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今年上半年收到的消费者投诉集中于以假充真、山寨傍名牌等,由于产品性能不合格造成的人身伤害不断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强调,假冒伪劣产生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没有第三个原因。”维权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程序成本等,真伪鉴定标准的缺失令消费者拿不到证据,且买卖双方通常在异地,举证难度极大。“要加大违法成本,一是加大制假的违法成本,二是加大售假的违法成本,三是加大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时建中表示。
中消协呼吁立法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强化在特定情形下的先行赔付责任、连带责任,同时细化平台对审核管理、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控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表示,网络交易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交易结构,对监管、执法、司法甚至立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搜索成本、交易成本、物流成本降低,客观上为制假售假提供了便利。程啸直言,电商通过平台获得巨大收益,理应承担一定的防欺诈、防假冒伪劣责任。
现场某海淘网站负责人表示,针对海外电商的特点,他们与海关合作,对商品进行追溯;与国检部门进行数据互通、质量共享;通过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用户评论,收集相关的商品进行重点检验;智能识别违规的文字和图片,防止虚假宣传等。中消协指出,平台经营者拥有的现代化大数据技术手段,应当优先用于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科技进步造福广大消费者。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席教授李顺德强调“建设信用体系、信用机制”的重要性,“制假售假、侵权盗版,归根结底还是违反了诚实信用。我们应该利用已经开始运行的社会信用机制,使其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社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及侵权盗版发挥效用。”
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