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支持自贸区发展
近日,经中国保监会同意,浙江保监局正式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计14条,明确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任职,且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资质要求的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先任命、后备案”的任职管理方式,并在备案材料、流程、时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自贸区内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吸引保险业务管理人才,推动自贸区保险业发展。 通讯员 黄银凤
近日,经中国保监会同意,浙江保监局正式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计14条,明确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任职,且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资质要求的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先任命、后备案”的任职管理方式,并在备案材料、流程、时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自贸区内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吸引保险业务管理人才,推动自贸区保险业发展。 通讯员 黄银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