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 放宽创业创新专项资金申请门槛
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近日,青田县修订出台了《青田县科技人才创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适当放宽了申请门槛,修订了部分申请条件,方式上由“资助”改为“奖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审批程序还增加了专家评审和公示环节,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科技人才引进奖补。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增加了本县高新技术领域, 实施省级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搭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等所急需的技术领军人物、关键技术带头人。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研发工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老办法则需要获二等奖以上奖项。
二是科技人才培养奖补。从原来单纯面向企业扩大到县内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范围更加广泛,涵盖了进入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硕士、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承担省重点以上项目(课题)研发并取得重要贡献的硕士及以上人员,列入丽水市“绿谷精英和创业创新团队引领计划”,市“拔尖人才”“科技新秀”,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员,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人员,省市县科技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工业、农业、医疗卫生领域县学科首席带头人等。
三是科技人才绩效奖励。主要面向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绩效的个人和团队,条件从原来的4类扩大到8类,且适当降低了申请门槛,让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的人才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申请。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创办时间不足三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实现重要突破,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完成人,以及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25年以上,有重要技术突破,业绩突出,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25年以上,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此外,还包括省、市科技特派员,县科技首席专家;三年内曾获省、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县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员;丽水市人才工作重点创新项目、市人才工作示范点建设主要人员。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