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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创新

青田: 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

  2016年,青田县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000件和200件,知识产权实力稳步提升。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凝聚创新力量鼓励发明创造,青田县调整了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创新强县专项资金1000万元,将专利专项资金纳入创新强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为创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2.提高奖励标准。对首次认定的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奖励分别提高到35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完成贯标手册的奖励4万元,通过国家认证的追加奖励3万元。

  4.鼓励发展专利代理中介机构。在青田县注册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并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合规的,给予奖励10万元;专利服务机构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青田办事处的,给予奖励5万元。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情况,完成一定工作量的给予补助2万元。

  5.鼓励专利产业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产业化后销售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6.鼓励企业制定标准。对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含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并备案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为主制定、参与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7.鼓励支持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对开展专利质押资产的实际坏账损失,给予企业、金融机构一定比例、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

  8.鼓励发明创造。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对获专利金奖、优秀奖专利权人补助最高可达30万元,并把发明设计与职工晋级、职称评定相挂钩。对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每件分别补助12000元、2500元和1000元。                       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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