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思想 重廉洁 优服务
湖州市科技局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
近年来,湖州市科技局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围绕“抓党建带队伍,抓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切实按照“勤学谋事、用心做事、商量办事、干净干事”的工作要求,在党建工作上积极进行探索创新,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湖州市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并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湖州市科技局注重推进科技干部思想建设,倡导全员学习理念,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个人学习“三级联动”机制。注重学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廉政之窗”、党的教育专题活动等专栏,宣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了勤政廉政、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市科技局力促学习成果转化,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科技服务当中,开展各类调研活动300余人次。
湖州市科技局着力推进科技系统组织建设,本着“真诚待人、用心做事、阳光生活”的理念,搭建沟通的桥梁,凝聚各方力量,打造阳光队伍。坚持民主原则,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协作;坚持发展原则,按照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原则,建设机关党组织;坚持公开原则,打造阳光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推动市科技局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湖州市科技局着力推进科技队伍作风建设,建立纠正“四风”的常态化机制,改进作风;推进治庸问责常态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及市委“24条办法”,作为治庸问责的重点内容,加大暗访查处、问责通报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常态化,以提升服务效能为宗旨,始终坚持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百姓服务。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湖州市科技局着力推进科技部门制度建设。注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制定了《科技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制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要职责。同时,大力推行阳光监管,按照“信息化、规范化、效能化”的标准,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开展科技经费阳光监管“四个一”专项活动。
本报记者 蔡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