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昨发布
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空气中PM2.5浓度持续下降
本报讯 6月5日是第四十五个世界环境日,我们身处其中的环境质量状况究竟如何,日益为公众所关注。昨天,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度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同时通报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2015年,浙江全省上下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集中力量针对社会公众特别关心的雾霾、水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展开专项行动,在推进“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同时,对节能减排、重污染行业整治等重拳出击,全省的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根据221个省控检测断面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的断面占72.9%,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劣五类断面占6.8%,同比下降了3.6个百分点,全省被列入劣五类削减行动计划的7个省控劣五类断面均实现消减目标。全省99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89.4%,设区城市的达标率达到了92.8%;在近岸海域中,全省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4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占54.8%,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体富营养化状态等级已由重度减轻为中度。
全省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8.2%,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11.3%;69个县级以上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5%。舟山和13个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类标准。
2015年全年,浙江省废水排放总量43.38亿吨,COD、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18.82%、16.91%;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21.35%、28.81%,这些排放控制均超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另外,根据《2015年度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在酸雨污染程度、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环境问题上,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缓解。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表示,环境质量的改善成果仍然十分脆弱,生态环境还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块短板。接下来,全省各部门将以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以突击暗访、曝光典型案件等为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依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后督察的意见》,加强执法后督察,杜绝“一罚了之”情况。 本报记者 孟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