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余杭区仓前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关于余杭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等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通知》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7月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亲清在线”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2024]1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7月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4 年7月12日
余杭区仓前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