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韩久龙韩久龙DK190117000153673650.3179161.74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邢财
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邢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邢财。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邢财债权转让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邢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邢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韩久龙韩久龙DK190117000153673650.3179161.74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邢财
2024年4月11日
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鑫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达资产”)与深圳市中鑫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鑫泰金融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长达资产已将其享有的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简称“债权”)依法转让至中鑫泰金融公司。
长达资产作为前述债权的出让方,中鑫泰金融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下述《债权转让联合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中鑫泰金融公司履行偿还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截至2023年11月7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
中鑫泰金融公司接收还款的银行账户户名:深圳市中鑫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559538576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详询中鑫泰金融公司。
联系人:苏总,联系电话:0755-82776309;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喜年中心2009室
特此公告。
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鑫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表:债权转让联合公告清单
注:本清单数据截至2023年11月7日(基准日),由于可能存在的基准日后还款或其他原因,借款人实际应支付中鑫泰金融公司的本金、利息、费用等按《借款合同》及有关约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元
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 主债权文书
合同号
截至基准日
债权本金余额
截至基准日
债权利息余额
交易
基准日
甘肃省博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命:甘肃省盐业集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萨仁高娃、骆正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海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聚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丁煜腾、张万荣、甘肃天宝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天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兰银借字2020年第
101572020000484号
34000000.0011918473.92 2023年
11月7日
虎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公司
合并重整案补充申报普通
债权公示公告(二)
全体债权人:
虎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公司合并重整案的《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新增补充申报普通债权已经审查完毕,现将审查结果公示供全体债权人审议核查的普通债权如下:
债权
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
金额
确认普通
债权金额
备注E338-2杭州虎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82,012.041,304,699.59中策电缆破产重整裁定前厂房租金E342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398.4040,398.40虎牌电务破产重整裁定前需退还多收工程款合计3,622,410.441,345,097.99
根据上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管理人编制了《债权表》供利害关系人查阅。债权人在本次公示后,若对管理人审定的债权性质、金额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在7日内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证据资料,管理人依法复核并通知债权人,若债权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未提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拱墅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虎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2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对其依法持有的债权资产将于【2024】年【4】月【20】日0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20】日24时00分止在盈盈网络平台https://yingying
family.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湖北雪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总价值为2047423.29元的88个债权资产包,具体按分包拍卖(分包详见拍卖清单)。
债权价值:截止转让基准日2024年4月11日,标的资产包剩余债权总金额合计2047423.29元(详情见“拍卖清单”)上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起拍价:180万元(具体明细见分包)
二、竞价方式
有保留价的减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拍卖开始日前两天;地点:盈盈网络平台
债权清单链接:
https://cdn-h5.yingyingfamily.com/resources/yyauc
biz/ywpm109.xlsx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自行看样,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手续
1.竞买前竞买人须在盈盈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报名参加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或未参加竞拍,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存续并具备与拟竞买标的相匹配的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需使用来源合法的资金参与竞买、缴纳受让价款。
(3)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4)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参与竞买。
(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关联方或相关利益主体等不得参与竞买。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公司联系:宁波市中兴路760号七楼
电话:13857880551 0574-87876381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宁波永为拍卖有限公司
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刘剑峰白桂峰DK151228000147302196.52131219.35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汝生
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汝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汝生。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汝生债权转让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张汝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汝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刘剑峰白桂峰DK151228000147302196.52131219.35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张汝生
2024年4月11日
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唐志兵唐志兵DK190416000301403516.295300.69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石运来
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石运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石运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石运来债权转让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石运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石运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未清偿利息基准日1唐志兵唐志兵DK190416000301403516.295300.692023/7/3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石运来
2024年4月11日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 鄂0111工伤认定〔2023〕00434号
申请人:金早明
职工姓名:金早明 性别:男 年龄:60岁
身份证号码:4221241963****1930
用人单位:湖北固重匠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消防安装
事故时间:2022年09月01日
事故地点:公司项目地
诊断时间:2022年09月01日
受伤害部位:右跟骨
伤情描述:右侧跟骨骨折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申请人称:2022年9月1日08时左右,金早明在江夏区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从事消防安装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麻城市人民医院2022年9月4日出院诊断为:右侧跟骨骨折。
2023年08月22日我局受理湖北固重匠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职工金早明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湖北固重匠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需要将消防安装业务劳务分包给自然人汪禄(汪盼之弟),双方于2021年8月16日签订《消防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公司承包的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孵化器项目消防安装过程(一标段)的劳务分包给汪禄施工,2022年3月份金早明经汪盼招聘进入班组,在该项目工地从事消防安装工作,工作期间由固重匠成公司根据汪盼的申报代发劳务费,2022年9月1日08时左右,金早明在项目6号楼地下室消防安装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金早明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属于工伤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6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09日
遗失公告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54558326871,核准号:J3310011530702,声明作废。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
鄂0111工伤认定〔2023〕00436号
申请人:杨冻
职工姓名:杨冻 性别:男 年龄:39岁
身份证号码:4228021984****2636
用人单位:利川市尚业建筑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木工
事故时间:2021年12月03日
事故地点:公司项目地
诊断时间:2021年12月03日
受伤害部位:右足趾
伤情描述:右足第2近节趾骨骨折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申请人称: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左右,杨冻在利川市尚业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桥现代产业园集中还建小区二期二标段项目26号楼地下室拆模时,不慎被木方砸伤脚趾。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12月24日出院诊断为:右足第2近节趾骨骨折。
2023年08月18日我局受理利川市尚业建筑有限公司单位职工杨冻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利川市尚业建筑有限公司员工杨冻,2021年12月3日09时左右,在公司承包的大桥现代产业园集中还建小区二期二标段项目26号楼地下室拆模过程中,不慎被木方砸伤脚趾。
杨冻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属于工伤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6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09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
杭州广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03月26日作出编号:嘉善工决[2024]00910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载明:
申请人:杭州广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彭龙 性别:男 年龄:23
身份证号码:5321292000****311X
用人单位:杭州广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木工
申请时间:2024年01月29日
事故时间:2024年01月22日
事故地点:浙江省嘉兴嘉善县和善家园小区(二期)
诊断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诊断机构:嘉善县中医医院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左足
医疗诊断结论:趾骨骨折
2024年01月29日受理杭州广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2日12时左右,彭龙在和善家园小区(二期)使用电叉车拉材料时,被电叉车前轮压伤左足。
彭龙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交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以邮寄方式送达也被退回,故现将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转让方”)于2024年3月3日将其对陈世友、高春凤(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借款编号:DYNEW20210207827024)及其担保权益,通过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公开转让,上述债权由韩鹏(“受让方”)竞得,双方于2024年3月12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权利人,债务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受让人:韩鹏
2024年4月11日
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转让方”)于2024年3月17日将其对柯伟、李真(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借款编号:DYNEW20210927183698)及其担保权益,通过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公开转让,上述债权由韩鹏(“受让方”)竞得,双方于2024年3月21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权利人,债务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受让人:韩鹏
2024年4月11日
债权转让公告
裴玉松、杨文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盛誉邦元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邦元)与毛继辉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盛誉邦元将自己对裴玉松、杨文静享有的债权转让给毛继辉。自此,盛誉邦元对裴玉松、杨文静所享有的(2022)东仲案字第215号裁决书(执行案号:(2023)鲁0214执3246号)项下所享有的债权以及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一切权利一并转让给毛继辉。
现向你方通知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你方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向毛继辉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告。
山东盛誉邦元经贸有限公司、毛继辉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