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浙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飞诺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8日)
担保人本金利息1 浙江玛
极科工
贸有限
公司
10848296.4114176946.9东阳市新宝马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钱丽晓、胡志勇、陈美君、东阳市中信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永福杯业有限公司、东阳市锦泰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曹文新、周爱锡、陈晓、胡林巧、李福禄、贾夏宝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4月28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清单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谁。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展行清算责任。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1021破32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玉环县港北化工辅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台州新格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6日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台州新格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台州新格家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79号3楼;联系电话:余礼良,1515769087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台州新格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台州新格家具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玉环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申请人程大朋的申请,于2023年8月7日裁定受理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波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1日前向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余姚市阳明西路138号;联系人:杨城晨;联系电话:0574-6265210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世纪俊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14:00时在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作废声明
南京市江宁区铜山尚洪复合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83562679X2)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现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的印章、证照,特声明该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一切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印章证照均作废失效。
南京市江宁区铜山尚洪复合肥厂管理人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1081破83号
温岭市人民法院根据潘昌登的申请,于2023年10月23日裁定受理温岭市城东纺织专件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岭市城东纺织专件厂管理人。温岭市城东纺织专件厂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79号3楼;联系电话:15157690872;联系人:余礼良)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岭市城东纺织专件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温岭市城东纺织专件厂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358号
湖北华超珍奢石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曾芸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3〕1481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359号
武汉众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姜欣林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3718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360号
武汉托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天窗亮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杨亭、何依洁、彭雪晴、饶紫薇、胡恩惠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等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3601、3602、3603、3633、368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大槽村1组128号杨显燕(5002341986*
***4662):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与被告杨显燕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5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东华1组62号重庆市碧桂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1500234MA5UB33G1Y):原告欧家吉、田帮菊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丰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凤翔路214号3单元4-1陈红:本院受理的李万江与陈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截止于开庭时。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汉丰湖法庭公开开庭独任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云门村10组50号刘承明:本院受理原告陈仕喜诉被告刘承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563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文际忠: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亿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1民初3500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常海龙:本院受理原告韦琼与你离婚纠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1民初3554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怀海、冷启云:本院受理原告陈静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1民初3435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判决书,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作废公告
宁波冠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遗失由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CHCQ45F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韩三磊:本院受理王耀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王耀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14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任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汪正锁:本院受理原告王恩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届满期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何静: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许明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债权申报通知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日依法作出(2023)苏0324破申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睢宁县城南家政服务社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城南家政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401,电话:0516-85801108、16651762267)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
睢宁县城南家政服务社管理人
2023年10月13日
债权转让登报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转让方”)于2023年10月31日将其对欧小霞(身份证号:4408231
990********)(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保险理赔而享有代位求偿权,对应编号为:BDDY221102001309
0677的保险单及编号:DYNEW20221027852950-001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权益,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公开转让,上述债权由罗龙海(“受让方”)(身份证号:5105211981********)于2023年10月27日竞得,双方于2023年10月31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理赔款、逾期保险费、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等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5、16、17、27、28楼;联系人:罗丽;联系电话:18680420585
受让方:罗龙海;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汉基一栋二单元403;联系人:罗龙海;联系电话:1552181767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云南俊尧混凝土有限公司、绍兴华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锦坤星汇贸易有限公司、宜良诺灵商贸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新昆海置地有限公司:
我司已将我司对贵司的债权,依据(2022)浙06民终4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司连带承担应付我方的:
1、票面剩余金额839299.52元;
2、以2006561.96元为基数,从2021年9月28日起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3、案件受理费2292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
以上三项债权全部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昆明洋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请贵司接到本通知后,将贵司所欠的上述债务款在原债务还款期限内全部直接支付给上述债权受让人。
本通知书另交给债权受让人一份。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专此通知并催款。
通知人:绍兴合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月
安然别盛夏,从容待秋风。为了促进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应广大藏家及爱好者要求,黑龙江信和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宝宇古玩城四楼举行艺术品交流拍卖会,届时将推出百件以上近现代艺术品,欢迎广大藏友和艺术品爱好者共飨艺术品盛宴,共谱市场新篇。
预展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9日,宝宇古玩城四楼
办理竟拍手续时间:2023年11月5—9日宝宇古玩城405室
拍卖会进入会场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宝宇古玩城四楼
艺术咨询电话:15846538498 王先生,13796602000 陈女士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扦样棉一批(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有意向竞买者请到本公司咨询标的详细资料,并携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预展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0日12时(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8时
拍卖地点:新疆昌吉市屯河新天地商务港1202室
联系电话:18449349699、13009609010
新疆元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遗失公告
金洵毅(身份证号:3205031993****1778)遗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销售从业执业证,证号:00001532050080102023000648,声明作废。
王平(身份证号:5115022003****6014)遗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销售从业执业证,证号:00001532050080202023001207,声明作废。
王帅(身份证号:3203221987****9017)遗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销售从业执业证,证号:00001532050080202023000675,声明作废。
张菊(身份证号:3209241981****832X)遗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销售从业执业证,证号:00001532050080202023000886,声明作废。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对其依法持有的债权资产将于【2023】年【11】月【11】日0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1】日24时00分止在盈盈网络平台https://yingyingfamily.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湖北雪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总价值为总价值为1401400元的13个债权资产包具体按分包拍卖(分包详见拍卖清单)。
债权价值:截止转让基准日2023年11月2日,标的资产包剩余债权总金额合计1401400元(详情见“拍卖清单”)上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起拍价:130万元(具体明细见分包)
二、竞价方式:有保留价的减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拍卖开始日前两天;地点:盈盈网络平台
债权清单链接:
https://cdn-h5.yingyingfamily.com/reso
urces/yyaucbiz/ywpm071.xlsx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自行看样,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手续
1.竞买前竞买人须在盈盈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报名参加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或未参加竞拍,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存续并具备与拟竞买标的相匹配的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需使用来源合法的资金参与竞买、缴纳受让价款。
(3)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4)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参与竞买。
(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关联方或相关利益主体等不得参与竞买。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公司联系:宁波市中兴路760号七楼;电话:13857880551 0574-87876381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宁波永为拍卖有限公司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