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台养与吴文彬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2023年6月,蔡台养与吴文彬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蔡台养将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依法转让给吴文彬。蔡台养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蔡台养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吴文彬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吴文彬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吴文彬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详细清单见附表
联系电话:1.蔡台养,联系电话:13564110303;2.吴文彬,联系电话:18362598765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债权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本金利息抵押物地址相关法律文书编号钱新春900,000.00 1,800,000.00
(暂计至基准日2023年1月16日)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民丰路897弄51号801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3)嘉民一(民)初字第3581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