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项目开始征集
乡村振兴项目有了“钱”景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战略性、技术性项目的通知 》,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乡村振兴战略性、技术性项目。征集工作采用集中申报与不定期入库申请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第一批集中申报截至5月底。
根据《通知》,在省内登记注册并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乡村振兴类项目的企业,以及在省内设立定向子基金,其投资标的企业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乡村振兴类项目的企业均可参与申报。另外,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类项目投资方向原则上为直投或定向子基金,直接投资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作第一股东;通过定向子基金穿透计算的持股比例不超过30%。
《通知》要求,征集重点分为二大类六小类,即战略性项目范畴的重要农产品保供项目、三农新基建项目、现代乡村产业强链补链项目、乡村共同富裕项目和技术性项目范畴的现代种业项目、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其中,战略性项目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技术性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与所在地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政企协同项目。
《通知》还对申报条件作了相关规定,即乡村振兴战略性项目、技术性项目,必须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十四五”规划布局,具有“小切口、大牵引”全局意义,有一定收益和公益性的项目,具备引领性、示范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有效结合,属政策性项目。
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可向所在地市、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初步审核,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请,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属涉农国企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项目。
本报记者 杨柳树 通讯员 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