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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汽车】

  债务催收公告

  西安颐合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安绿悦颐合置业有限公司、李晓芳、洪高明:

  根据你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保证合同》、《债务加入协议》,借款人西安颐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向西安嘉卉上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借款6700万元,保证人李晓芳、洪高明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西安绿悦颐合置业有限公司自愿债务加入承担还款责任。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借款人尚欠借款本金41150749.6元及利息13702184.94元未还。债权人西安嘉卉上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此公告,要求借款人、保证人及债务加入人立即向债权人履行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

  债权人:西安嘉卉上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