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科协】

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资产变卖公告

  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与

  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一、根据转让方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与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将其依据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与东营阳光100城市丽园部分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抵押合同)合同项下享有的追偿权,依法转让给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保证人(如有)以及相关承继人。

  二、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包括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为准。特此公告

  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 东营鑫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房屋银行按揭垫款明细表

12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3-602罗述强5,649.7413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6#(T1)-3-2001马志猛22,170.701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1-1002田希伟50,893.0915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6#(T1)-3-1402孙雷雷33,104.1116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2号(T16)LOFT-406张永192,551.531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108万兆杰132,675.421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504李岩松42,706.2719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1-1202季和民2,995.1920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7#(T8)-2101张凡银41,217.1221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709郭滨7,264.3822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6号楼(原3号楼)-8-501张海滨8023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2号楼(原18号楼)-3-301张俊立8,812.7924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5-801许磊3,078.9825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0#(S3)板楼-2-1904王鲁68,357.3726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1503胡春霞45,341.052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5#(T4)LOFT-805郭玉飞107,526.572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609田晓伟136,509.5629东营城市丽园-一期-89号楼(原9号楼)-4-801王宁宁45,420.7830东营城市丽园-一期-68号楼(原13号楼)-1-701侯姝庆2,803.6331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6#(T1)-1-2403田鑫195,311.3032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2-502刘飞飞1,753.0733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2-1104范延禄4,148.793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2-2002高会来4,968.74

35东营城市丽园-三期-60#(T2)LOFT-202李志远29,671.8636东营城市丽园-二期-79#(T11)-1802李连栋41,357.333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0#(S3)板楼-1-504刘培昌6,528.0538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6-802汪秀华1,554.5539东营城市丽园-二期-79#(T11)-2101赵秀云10,299.4340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9#(T3)LOFT-701宋文强6,445.4841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5#(T4)LOFT-1403王学元220,872.1042东营城市丽园-二期-79#(T11)-502张家家216,674.1043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1-1502陈学志180.94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1-402夏壮84,801.9645东营城市丽园-二期-别墅7#(A2)-108冯玉萍11,386.5146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1306崔春亮2,878.954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1-501狄晨20,240.5348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3-702时天津7,180.4249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2号楼(原18号楼)-1-301宿鑫1,740.9050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8#(S1)-2-1204马防49,834.3351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6号楼(原3号楼)-1-101王海涛9,084.1852东营城市丽园-二期-住宅87#(29#)-1-902高树武63,476.9953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9#(T3)LOFT-101张文彬153,970.465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2-2402张玉明86,348.5855东营城市丽园-二期-81#(T12)-2002郭靖141,209.2956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4-602韩建东28,951.865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8#(S1)-1-2003王艳凤1,740.67

5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1403李红伟3,152.5859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1005王新磊30,378.9760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1307刘正旺66,896.8161东营城市丽园-一期-89号楼(原9号楼)-1-601马春梅1,726.8662东营城市丽园-二期-82#(T10)-1701岳国庆12,939.0363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1号楼(原7号楼)-3-402李长杰21,077.526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5#(T4)LOFT-104徐晓邦118,097.4065东营城市丽园-二期-别墅22#(A8)-108冯赞春232,187.8566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8#(S1)-2-1402李川18,764.0767东营城市丽园-二期-住宅87#(29#)-3-304张宁波111,054.966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904董祥祥184,616.7069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3号(T15)LOFT-208刘美荣8,535.4470东营城市丽园-一期-41号楼-1-2104李涛104,664.5071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3号楼(原17号楼)-1-302王杰12,505.4372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809黄树辉39,684.0273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1号楼(原19号楼)-3-102付振军11,749.947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6#(T1)-3-2002秦海鲤111.3175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3#(T5)LOFT-206丁广平221,193.2176东营城市丽园-三期-2#(T13)LOFT-1102李凯超78,235.687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2号(T16)LOFT-303谭守村138,555.357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8#(S1)-1-1403韩照庆21,217.4579东营城市丽园-三期-60#(T2)LOFT-401韩秀超29,918.9280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1号楼(原19号楼)-1-101牛效军36587.25总计:4,225,288.65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3日作出了(2020)川04强清1号决定书,受理了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公司申请的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川滇律师事务所为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5年5月15日10时起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公开线下变卖活动,本次线下变卖过程中由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拍机构”)辅助开展咨询、看样等工作。现将线下变卖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变卖标的物名称: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

  评估总价:2121.23万元,变卖起拍价:1235.71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物明细及现状情况说明

  1、标的物明细 ①房屋建筑物包含位于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91号的仓库(建筑面积:5086.00㎡)、值班室(建筑面积:34.00㎡);②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含专用线(钢轨、路基)1号线、专用线(钢轨、路基)2号线、专用线(钢轨、路基)3号线、站场、消防废水回收工程劳务费、消防水管改造费、消防供水系统、自来水管道、隔离网;③机器设备包含门式起重机、集装箱超偏检测与称重装置、集装箱重量偏载检测系统、龙门吊集装箱吊具改造费、电力照明、董事长办公室家具、会议室办公室家具、格力空调、喷淋系统、打印机、税控设备、三大系统。

  2、标的物勘验(瑕疵)情况说明 ①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攀枝花市金煜达矿业有限公司,下述简称金沙公司)所有,无法取得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故成交交付后,清算组、辅拍机构、监督法院无法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证明,若后期可以办理产权证明时,所产生后续事宜及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②因本次变卖标的物均为附着在金沙公司名下所有的土地上,若与该公司就土地使用达不成一致协议,存在金沙公司要求买受人拆除变卖标的物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与清算组、辅拍机构、监督法院无关;故变卖成交进行交付后,若金沙公司要求买受人对本次变卖标的物进行拆除,则由买受人与金沙公司自行协商有关拆除工作的所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及工作安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辅拍机构、监督法院不承担拆除工作中所产生的所有责任;③机器设备评估范围中的“集装箱超偏检测与称重装置”及“会议室办公室家具”两项财产已无实物,故成交后交付时上述两项变卖财产无法完成交付;1#、2#、3#专用线没有单独的备案手续,成交交付后,若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办理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④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价值及详情已经过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各意向竞买人可联系清算组获取《川中天京辰[2024]资评字第025号》评估报告进行查看。

  三、重要提示

  1、郑重申明:本次变卖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职责,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下按照审核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处理债务人的财产。2、竞拍前请各意向竞买人务必遵照《变卖公告》的要求,进行权属调查和实地看样,详细了解标的物权利来源及现状的信息、性能、品质、价值,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税费、交易费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与清算组、辅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变卖经公告期后举行,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有意者亲自实地调查了解和看样,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请咨询相关政府机关了解具体手续,所涉费用自行承担。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权属状态、资产结构、类别、数量、外观、组合、性能及内在品质等,均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法院与清算组、辅拍机构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物相关权利状态和实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确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注意事项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清算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攀枝花市新骋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3323

  371260Q)、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66426A),均为第一顺位优先购买权人。2、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3、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财产确认成交之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咨询及看样预约电话:13340710948、15228595303、400-015-999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竞买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清算组统一安排)。

  七、竞价规则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未达起拍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本次变卖不设置固定增价幅度,应买人可自由增价,最终价高者得。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报名方式

  1、竞买人需向清算组账户内支付足额保证金,并备注竞买人的信息(个人参与竞买备注姓名,公司参与竞买备注公司全称)及联系方式,清算组在收到保证金后会根据转账备注信息与竞买人取得联系并确认参拍资格。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线下变卖程序结束后,由清算组联系相应付款人确认账户信息后48小时内退还。保证金进入清算组账户期间不计利息。2、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账户信息:户名: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117233379487,开户行:中国银行攀枝花仁和支行

  九、成交手续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成交价的尾款应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117233379487,开户行:中国银行攀枝花仁和支行)。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将线下变卖辅助服务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账号:128909304510701)。特别提示:线下变卖辅助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价款之内,由买受人另行支付。3、买受人付清全部费用(成交价的尾款、线下变卖辅助服务费)并收到清算组成交确认通知后,即可凭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仁和街14号四川川滇律师事务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领取清算案件受理法院出具的相关裁定文书及办理交付事宜。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本《变卖公告》的规定期限和支付方式支付各项款项的视为悔拍,买受人将承担悔怕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清算组有权组织重新变卖。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的保证金将用于支付前次变卖过程中产生的线下变卖辅助服务费,弥补重新变卖成交价款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价差,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拒不补足的,清算组将通过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十、过户税、费

  如涉及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及的转让方与承受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明确承担主体或承担方式的欠费以公告的处理方式为准)。对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税费政策标准,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十一、特别说明

  1、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交付时的情况以标的物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清算组及辅拍机构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清算组及辅拍机构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及短信、微信、电话、口头咨询意见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变卖成交后,由清算组协助买受人与相关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理变卖标的物交接、变更手续办理等事宜,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不作交接或完善相关手续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本公告未竟事宜,请向清算组或辅拍机构进行咨询。

  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13340710948(王律师)

  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28595303(范老师)

  监督单位: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攀枝花新启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序 号 欠款业主(代垫款) 楼号 欠款业主 (代垫款) 姓名 代垫款 金额 (元) 1东营城市丽园-一期-96号楼(原3号楼)-1-302刘芳5,555.672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5#(T4)LOFT-1209刘晓坤78,599.803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3#(T5)LOFT-1106王奇43,545.744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3#(T5)LOFT-1006李世忠24,996.825东营城市丽园-三期-59#(T3)LOFT-201崔羊羊58,076.956东营城市丽园-一期-55号楼(原16号楼)-3-402王召军13,850.777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2#(T6)LOFT-503高海云2,957.268东营城市丽园-三期-41#(S2)板楼-2-1504高兴隆14,160.399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6#(T1)-3-601王琦43,263.0710东营城市丽园-二期-住宅11#(46#)-402玄子飞60,681.7111东营城市丽园-三期-78#(T7)-1503李传奇23,979.61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康冠峰、沈燕辉

  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转让方”)与王战军(“受让方”)于2025年5月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的债权人与担保权利人。

  据此,受让方王战军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请有关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受让方联系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泰达新天地A3_503 

  人民币:元

序 号 借款编号主债务 人名称 担保 方式 抵押物地址债权金额(截至基准日2025年04月18日)理赔款逾期保险费违约金年费率费用1DY20200109001008康冠峰、沈燕辉抵押天津市武清区京津公路东侧天和林溪博园5号楼-130330966. 29118. 02以法院判 决为准 以法院判决为准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刘业诚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称“转让方”)与刘业诚(下称“受让方”)于2025年3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借款人吴笛及其担保人吴笛享有的债权(含担保权)及其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

  鉴此,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刘业诚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吴笛及其担保人吴笛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宜。

  刘业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吴笛及其担保人吴笛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绅大厦17楼;联系电话:07527166704;联系人:梁先生

  受让方:刘业诚;联系电话:18665204203

  债权转让暨催款公告

  致——衡水舜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司东升、明秀慈(又名:明秀莲):

  贵方尚欠孙宝林(债权人)欠款60000元未偿还。债权人于2025年2月4日与百长(济南)法律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贵方享有的债权60000元和相应利息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行使,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受让方对此债权享有同债权人完全一致的权利。现公告通知贵方并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通知人:孙宝林

  2025年5月16日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等36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更正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科技金融时报》第A7版刊登的“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等36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公告中第28项慈溪市威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息合计更正为6103014.73元;第33项宁波歆源商贸有限公司本息合计更正为16311300元。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拟于2025年5月28-29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举办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1506-1512门面房租赁权网络拍卖会。618.12㎡,非住宅,闲置状态。租期3年,1年租金起拍价445000元。标的详情、预展看样、报名登记、拍卖款项等事宜请浏览网拍系统披露的信息。电话:18762348000,联系人:王经理

  江苏网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科技金融时报 【科协】 00003 2025-05-16 科技金融时报2025-05-160000300025 2 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