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汽车】

  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笔债权转让的事实。

  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展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1邯郸市中瑞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2089461.6415735138.010040500035-2016年(钢办)字000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040500035-2016年(钢办)字0002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孟献忠、刘彦芬、孟强、唐梨、邯郸市吉恩物资有限公司、孟彤0040500035-2016年钢办(保)字0015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6年钢办(保)字00016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6年钢办(保)字0017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70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6年钢办(保)字0071号《保证合同》、2016-5-1号《抵押合同》

  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

  与杭州富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与杭州富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富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富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律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联系电话:13858906990,特此公告

  永康市欣栩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富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交易基准日2024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名称

债权基本情况担保情况:保证人本金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2月20日代垫费用义乌市国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9999756.0012953860.875000.00吴立民、任灵贞、施志鹏、施一帆、施一峰、浙江永安门业有限公司、浙江广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毛协平

  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笔债权转让的事实。

  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315020009

  河北强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邯郸市胜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

  号

  借款人

  名称

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1邯郸市鑫喆物资有限公司3860000031589668.690040500035-2015年(钢办)字004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字006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河北泓科物资有限公司、范守会、陈章强、朱丽娟、范守意、邯郸市海纳经贸有限公司、王太山  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84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841号《保证合同》、

  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842号《保证合同》、

  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843号《保证合同》、

  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844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96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961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962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963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抵)字0531号《抵押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抵)字0629号《抵押合同》

2邯郸市庆涛物资有限公司69798180.4576307018.960040500036-2014年(人办)字0011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0040500036-2014年(人办)字0012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0040500036-2014年(人办)字0016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0040500036-2014年(人办)字0022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编号为0040500036-2014年(人办)字0028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高庆涛、贾红英、邯郸市星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邯郸市瑞源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市庆涛物资有限公司0040500036-2014人办(保)字0038号《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40号《保证合同》、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43号《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43号-1《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50号《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50号-1《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0055号《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年人办(保)字0055号-1《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人办(保)字0038号-1《最高额保证合同》、0040500036-2014人办(保)字0038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人办(质)字0005号《质押合同》、2014年人办(质)字0006号《质押合同》、2014年人办(质)字0007号《质押合同》、2014年人办(质)字0010号《质押合同》、2014年人办(质)字0013号《质押合同》3邯郸市永富商贸有限公司24910947.823729139.40040500035-2014(承兑协议)00100号《银行承兑协议》、0040500035-2015(EFR)00059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0040500035-2014(钢办)字0058号《国内订单融资协议》、0040500035-2015年(钢办)字002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张化明、范丽、邯郸市松德贸易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富商贸有限公司0040500035-2014年钢办(保)字0117号《保证合同》2份、0040500035-2014年钢办(保)字0132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66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保)字0033号《保证合同》、0040500035-2015年钢办(抵)字0505号《抵押合同》、0040500035-2014年钢办(质)字1121号《质押合同》4邯郸市昱盛贸易有限公司4530000040195111.150040500052-2014(EFR)00031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0040500052-2014(EFR)00023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刘奉堂、朱彩叶、索金海、王淑英、邯郸市旺烨商贸有限公司0040500052-2014年高开(保)字0029号《保证合同》、0040500052-2014年高开(保)字0029号-1《保证合同》、0040500052-2014年高开(保)字0029号-2《保证合同》、0040500052-2014年高开(保)字0023号的《保证合同》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34号

  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的曹颖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305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412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37号

  武汉市篇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尧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338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6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412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36号

  武汉佐创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杭州聚合新创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韩梦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305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412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35号

  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青正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3417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412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39号

  武汉东汉云上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韩学庆、郑健、余斌瑞、陈旺、谢强、马德彪、谢咏、王峰、吴晶晶、李肖、徐振、高毓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75至84、12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40号

  武汉盛亿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严增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3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41号

  武汉赛军卤小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华、王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02、20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42号

  湖北聚星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卓凡、丁保娣、李梅、玉婷、何慧秋、黄星宇、李亚南、周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24至230、39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829.1126万元;合并前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78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829.1126万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绍兴上虞卧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日7日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06破34号

  2024年12月26日,本院根据邵欣慧的申请,裁定受理邵欣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邵欣慧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向邵欣慧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7号研发园C区15幢4楼;联系人:程律师,电话:15706835700、0574-27836090)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邵欣慧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2025年3月10日9:00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

  芜湖新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我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于2024年12月04日鉴定你单位职工张二锋因工致残程度为八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因与你单位多次联系未果,以邮寄(EMS)方式送达也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科技金融时报 【汽车】 00003 2025-01-07 2 2025年01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