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1期信用卡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06破31号
本院于2024年12月4日裁定受理对宁波鑫海通达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宁波鑫海通达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郑筝,电话:0574-88138981),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鑫海通达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鑫海通达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可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8日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16号
武汉悦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彭彩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8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17号
武汉沙盒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吴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8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18号
武汉筋斗云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8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19号
深圳腾亚园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的郑建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69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0号
武汉爱橙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唐彪、华兵、黎先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98、199、20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1号
武汉市武昌区依良美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本委受理的叶思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187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2号
湖北聚法帮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能炎、吴春燕、黄靖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35、236、237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3号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赛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德泽、周万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866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7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4号
长沙星城壹驰物流有限公司、长沙星城壹驰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安港云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胡路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8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12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5号
湖北真石匠石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金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1302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5〕26号
湖北美优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玲、王晓静、姚洁、程姗姗、张婷婷、宋豆豆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356至359、364、36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412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简称“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资产”)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法享有的部分信用卡持卡人的债权(简称“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均转让给广州资产,具体请详见本公告附表。
一、自2024年6月20日00:00时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广州资产享有。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出让方以及广州资产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告知相关持卡人及持卡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广州资产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4405015
800480000116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塔支行
二、关于本次债权转让及后续涉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相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
1、为实现债权转让,订立、履行《资产转让合同》及监管报送或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之目的,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会将相关持卡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数据转移提供至广州资产。广州资产为实现债权目的,将会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用于债务催收、征信报送、账户及资产管理、数据分析需要。
2、个人信息的范围和种类包括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所处理留存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用类信息、信贷及担保类信息、财产线索信息。
3、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由于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包括账务处理、数据分析、资产维护等原因,自行加工、使用、存储或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传输。
4、本次债权转让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数据提供至广州资产,后续基于催收、征信报送、管理等需要,广州资产将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前述处理具有必要性且对您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变更所给您造成的相关影响等)。
5、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实报送本次债权转让信息。
6、除本公告涉及内容外,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事项详见您与华夏银行签署的信用卡合同及授权文件;如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事项有任何疑问、投诉或行使法定权利等,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广州资产联系:
联系方式:020-66811821、020-66811879、020-6
6811847、020-66811850、020-66811832,185203681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特此公告。
公告附表可通过如下网址查询:
https://creditcard.hxb.com.cn/card/cn/khfw/zygg/
2024/09/121333.shtml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