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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金融】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段宸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段宸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赵彦辉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323000046,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490000元,利息余额48923.32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段宸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段宸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赵彦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段宸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段宸翰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张双福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张双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建芳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70200001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00000元,利息余额57045.2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张双福。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张双福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建芳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双福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张双福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张双福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张双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孙孝杰、张孟夏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602000010,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700000元,利息余额92662.1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张双福。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张双福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孙孝杰、张孟夏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双福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张双福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刘自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自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史亚欢、程美臣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200902000060,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99700元,利息余额97592.0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自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自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史亚欢、程美臣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自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刘自放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刘自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自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博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13000001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30000元,利息余额7242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自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自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博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自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刘自放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黄丽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黄丽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龚林林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026000035,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914600元,利息余额92500.6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黄丽。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黄丽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龚林林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黄丽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黄丽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石运来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石运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魏香兰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72700002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399700元,利息余额57700.54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石运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石运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魏香兰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石运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石运来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苑丛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苑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欢、赵培影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917000013,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20000元,利息余额98013.0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苑丛。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苑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欢、赵培影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苑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苑丛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石运来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石运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翠华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223000029,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709500元,利息余额84574.42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石运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石运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翠华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石运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石运来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贾立伟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贾立伟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刘文飞、刘思宇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180919000045,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191029.73元,利息余额16378.26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贾立伟。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贾立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刘文飞、刘思宇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贾立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贾立伟

  2024年11月1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马骥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马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兰利鑫、张彦平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181204000106,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72140.9元,利息余额53166.9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马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马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兰利鑫、张彦平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马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马骥

  2024年11月19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06破13号

  本院于2024年9月06日裁定受理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A座1712室;联系人:贺老师;电话:18258763445),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损毁、灭失导致无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宁波市腾蕴特钢制造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冻结或处置。本院定于2024年11月26日9:00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可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公告

  经朱蒙蒙申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裁定受理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

  经审查,发现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23806元,无其他财产信息,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截至债权申报期满,管理人核定债权金额为354303.31元,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破产费用。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鉴于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法查找其财务账册,无法进行清算,现有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符合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1日裁定宣告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遗失公告

  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指定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清算工作。因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未接收到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故管理人声明: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已遗失。特此公告!

  江苏咕咕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湖南沛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精密五金配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公开湖南沛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精密五金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或途径

  1、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G2CpQomLrwUhO

  D30lzFwA,提取码:brhb)

  2、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相关联系方式见下:

  建设单位:湖南沛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总,联系电话:18074663388

  评价单位:湖南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7375752835

  e-mail:157072709@qq.com

  (二)公众意见表获取、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若有环评相关的意见,请通过以下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Rd0bcaoTbMf74jDP

  oMo2w,提取码:brhb)

  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0号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谭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507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1号

  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嘉桦、彭光耀、熊丽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723、1724、1725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2号

  武汉闪点健身有限公司、武汉市纤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家璇、杨喆、白冠鑫、段承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42、1643、1644、1641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3号

  深圳市新视线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毛娜、王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82、1683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4号

  武汉江楚味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楠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47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5号

  武汉柏奥众星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菲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3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6号

  湖北好滇品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毕丽、齐伍元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51、164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7号

  武汉市武昌区签盟主餐饮店:本委受理刘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89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8号

  武汉市恒芯荟商贸有限公司、武汉艾美添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玉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708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29号

  湖北华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程博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81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30号

  武汉市明宣家族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明宣家族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本委受理马锐、杨曦、胡典璐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648、1649、165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31号

  武汉喻岳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方柯、吉祥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3785、403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33)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32号

  北京泓言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祎、蔡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昌劳人仲裁字〔2024〕1726、1728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四楼,电话:027-88936733)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433号

  重庆寰宇英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邱燕梁、彭胜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4192号、419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月8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79)四楼412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整在本公司指定拍卖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的名称: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资产一批,整体拍卖(第二次拍卖)。标的位于原安徽润坤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及原铜陵倍欣工贸有限公司内。标的具体以现场现状及委托方指认范围、数量、品种等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已查看现场并完全了解、接受标的内容。拍卖参考价:45.84万元(第二次拍卖),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前。

  三、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须为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项目。

  四、本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展示标的、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证件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具体竞买要求见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铜陵市顺达汽贸二楼 15715621821

  安徽铜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科技金融时报 【金融】 00006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2024-11-19 2 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