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浙江国家木质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63740062。浙江国家木质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10月22日
永康市铭嘉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浙江国家木质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63740062。浙江国家木质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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