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金融】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朱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朱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曹艳慧、徐永刚二人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707000013,截至2023年11月27日,本金余额340000元,利息余额54064.07元,代垫费用3279.6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朱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朱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曹艳慧、徐永刚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朱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朱玥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苟凯月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苟凯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岩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20300005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736045.15元,利息余额184113.21元,代垫费用6190.1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苟凯月。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苟凯月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岩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苟凯月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苟凯月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刘志强、杨红华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20062400009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383,126.80元,利息余额12,892.2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刘志强、杨红华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韩英、申文辉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82600010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949,900.00元,利息余额79,495.5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韩英、申文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郭京波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180323000013,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72,964.37 元,利息余额60,694.2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郭京波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李子辉、李艳乔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21031900004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00,000元,利息余额61,114.72 元,代垫费用5,43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李子辉、李艳乔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郭继明、孙媛媛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20022500007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87400.12元,利息余额91120.7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郭继明、孙媛媛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石绍宾、刁雅玲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721000014,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850000元,利息余额142023.16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石绍宾、刁雅玲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崔丽丽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830000086,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80000元,利息余额56584.13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永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永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崔丽丽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永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永强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和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02600008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910000元,利息余额86558.53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永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永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和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永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永强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左会良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左会良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刘美娜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114000030,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700000元,利息余额68734.0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左会良。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左会良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刘美娜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左会良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左会良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冯少达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冯少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马光辉、刘顺莲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113000023,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17000元,利息余额84890.93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冯少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冯少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马光辉、刘顺莲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冯少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冯少达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庞金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庞金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袁新松、宋亚朋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818000020,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456700元,利息余额62579.7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庞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庞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袁新松、宋亚朋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庞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庞金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何欣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何欣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鹏飞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91000000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43400元,利息余额85592.46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何欣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何欣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鹏飞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欣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何欣童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郝占奎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郝占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池广、邵静然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90700001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50000元,利息余额75170.46元,代垫费用4769.07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郝占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郝占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池广、邵静然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郝占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郝占奎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解召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侯娟、滑磊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11300004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50000元,利息余额58008.97 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解召欣。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解召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侯娟、滑磊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解召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解召欣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全成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全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福宽、韩春卞a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02700000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99600元,利息余额41334.6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李全成。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李全成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福宽、韩春卞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全成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李全成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庞金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庞金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刘强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41400006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00000元,利息余额45767.9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庞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庞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刘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庞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庞金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马梦月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马梦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永伟、孟丽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330000122,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10000元,利息余额49261.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马梦月。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马梦月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永伟、孟丽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马梦月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马梦月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郝占奎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郝占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虎豹、任艳荣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83100005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799900元,利息余额93536.04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郝占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郝占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虎豹、任艳荣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郝占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郝占奎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攀翔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攀翔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李红霞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10600001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749800元,利息余额150782.2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攀翔。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攀翔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李红霞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攀翔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攀翔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霍德江、姬红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208000026,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861000元,利息余额148842.9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霍德江、姬红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冯少达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冯少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明欣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310000109,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718900元,利息余额95055.15元,代垫费用5701.72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冯少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冯少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明欣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冯少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冯少达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刘腾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51900013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79800元,利息余额75383.24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刘腾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河北建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杨春梅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杨春梅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凯超、葛亚丽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92700005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400000元,利息余额46937.64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杨春梅。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杨春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凯超、葛亚丽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春梅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杨春梅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朱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朱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士达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706000007,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750000元,利息余额49458.2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朱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朱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士达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朱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朱玥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丽娜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丽娜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王长江、罗淑仙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615000011,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585191.11元,利息余额85718.23元,代垫费用4980.83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李丽娜。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李丽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王长江、罗淑仙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丽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李丽娜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鑫淼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鑫淼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崔天理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129000044,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294800元,利息余额28867.8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鑫淼。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鑫淼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崔天理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鑫淼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鑫淼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鑫淼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鑫淼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谷素梅、王金海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823000042,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427000元,利息余额55270.84元,代垫费用389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鑫淼。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鑫淼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谷素梅、王金海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鑫淼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鑫淼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雪彬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雪彬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娜、王胜成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111000013,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979800元,利息余额57687.63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雪彬。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雪彬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娜、王胜成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雪彬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雪彬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何欣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何欣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郝青峰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831000033,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300000元,利息余额36090.9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何欣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何欣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郝青峰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欣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何欣童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现涛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现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何马季、李娜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617000041,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397800元,利息余额43974.1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现涛。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现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何马季、李娜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现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刘现涛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现涛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现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康征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014000010,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97999元,利息余额120320.5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现涛。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现涛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康征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现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刘现涛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岑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刘岑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柳亚乔、李静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51800004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50000元,利息余额54165.03元,代垫费用5537.91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刘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刘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柳亚乔、李静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刘岑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梁雍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梁雍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齐克军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10600000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82500元,利息余额80152.7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梁雍。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梁雍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齐克军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梁雍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梁雍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苟凯月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苟凯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于建明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0918000057,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549500元,利息余额98620.48元,代垫费用4730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苟凯月。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苟凯月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于建明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苟凯月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苟凯月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雪彬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雪彬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爱青、李素英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419000068,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600000元,利息余额82637.84元,代垫费用5098.59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王雪彬。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王雪彬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爱青、李素英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雪彬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雪彬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葛高伟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葛高伟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张争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10630000064,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金余额400000元,利息余额53219.45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葛高伟。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葛高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张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葛高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葛高伟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齐天杰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齐天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杨振、冯明月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DK170108000012,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493413.79元,利息余额39867.34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齐天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齐天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杨振、冯明月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齐天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齐天杰

  2024年6月25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张业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张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其对易后峰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AP201224000072,截至2024年5月3日,本金余额500000元,利息余额77944.58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张业。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事实。

  张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易后峰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业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张业

  2024年6月25日

  邹珠浓 袁珂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邹珠浓与袁珂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40620,签署日期:2024年6月20日),邹珠浓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袁珂。

  邹珠浓与袁珂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袁珂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袁珂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邹珠浓 联系电话:13567828287

  袁珂 联系电话:13567821166

  2024年6月25日

  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原债权方借款人抵押物债权本金债权利息账面本息合计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余姚市金型模具大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398号中模国际大厦202、101、2001、301、302、303室35,991,602.9546,008,419.4582,000,022.40累计35,991,602.9546,008,419.4582,000,022.40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9月6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其中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2月28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创国开(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能源碳材料及10万吨新能源负极锂电材料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6y_wNK9nvnKN3DTbGvW5A 提取码:sdzc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函件、传真或电话向建设/评价单位索要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应给建设/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中创国开(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玉斐 联系电话:15192792206

  环评单位:山东蓝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dlchb0546@163.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4〕232号

  武汉市武昌区趣道食府:本委受理的张潘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4〕211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9)四楼409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韩国平与李宝芹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韩国平与李宝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韩国平对其在津静劳人仲裁字(2017)第0161号仲裁裁决书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李宝芹(以下简称“受让方”)。由受让方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据此,请有关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如主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应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承担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韩国平、李宝芹 

  2024年6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汤长秀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汤长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汤长秀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汤长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15日内联系汤长秀协商还款或债务重组。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联系电话:0577-89592591

  汤长秀 联系电话:1807209578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汤长秀

  2024年6月25日

    

  序

  号

  主债务人

  名称

  担保人

  名称

  币

  种

  账面本金

  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

  (含罚息、复息)

  (利息暂计至2024年2月29日)

1温州鼎鸿鞋业有限公司温州鼎鸿鞋业有限公司温州飞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美图进出口有限公司、谢海燕、潘丹丹,王永清,黄嫣嫦,王玉琴,郑贤龙  人

  民

  币

5873622.537706917.76

  以上实际金额以法院判决及执行裁定为准。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科技金融时报 【金融】 00003 2024-06-25 2 2024年06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