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息,之后利息也一并转让)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基准日之后公告日之前已经依法履行完毕的,原借款合同责任终止),以及转让方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15户债权合计
客户资料/
资料内容
债权本金
余额
债权利息担保人1.方玲284.247.8方玲,杨显刚2.符超云21635徐立疆,黄明洁,符国林,吴君3.黄建兴69.912.3黄建兴,沈兰芳4.黄强15043.8黄强5.施豪25047.1施豪6.孙秦19043.7孙秦,吴建鹤7.王诚武243.522.3王诚武,谢惠芳8.王程252.231.5王程9.周发发313.657.5周发发10.祝新山518.745.8祝新山,陈东美11.周毅瑜135.887.5周毅瑜,沈薇敏,赵卿,周铮浩12.岳侠208.455.5岳侠,孙权13.李齐奎1266.6李齐奎,王卫14.徐麟309.748.6徐麟,戎艳15.陈旭欣17174.6陈旭欣,李帆,陈根发,让桂凤合计3439659.6
受让方的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街道永定东路338号泰州市产融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娅,联系电话:18796781679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按债权相关合同及司法裁判文书计算。2.各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和相关承债主体,自本公告发出后的对应还款日,请将应还本息支付至[户名: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泰州新区支行,账号:38489999101000305
1452],稠州商业银行不再接收各债务人还款,因汇款路径不符造成的财务成本和失信等违约责任由债务人承担。3.若本清单中借款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还款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借款人、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泰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贵州智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德瑞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公告
根据贵州智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辰公司”)与贵州德瑞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锦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智辰公司已将其对下述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应担保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德瑞锦公司。智辰公司与德瑞锦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
智辰公司作为上述债权转让方、德瑞锦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共同联合公告要求下述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德瑞锦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贵州智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2月8日
注:1、本次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3年6月20日。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签署的合同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承继)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3年6月20日
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担保情况 基准日
债权总额
基准日
本金余额
基准日
利息余额
基准日
其他费用
备注1贵州雄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筑农商(纪念塔支行)2019年流贷字06003号保证人:1.李彩霞;2.彭建伟;3.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筑农商(纪念塔支行)2019年保贷字06009号;筑农商(纪念塔支行)2019年保贷字06008号;筑农商(纪念塔支行)2019年保贷字06007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彩霞、彭建伟,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4,164,075.829,715,398.784,399,677.0449,000.00 (2022)黔
0102民初
12295号
2贵阳安泰诚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流贷字03002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杨世萍、吴炜、吴美玲、吴学林、吴斌、荔波鑫鸿石材有限公司、徐展、杨荣娟、吴坤、荔波吉乾石材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2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4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5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6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7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8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9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10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8年保贷字03001-11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荔波鑫鸿石材有限公司、荔波吉乾石材有限公司、杨世萍、吴炜、吴美玲、吴学林、吴斌、、吴坤,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5,487,614.899,300,000.006,141,114.8946,500.00 (2022)黔
0113民初
3436号
3贵州合众君悦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流贷字09009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徐展、杨荣娟、商思慧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5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9-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9-2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9-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9-4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2,466,965.207,839,900.004,627,065.200 (2022)黔
0113民初
2729号
4贵州实德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流贷字12003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展贷字12002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展贷字12002-1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展贷字12002-2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展贷字12002-3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顺乾、姜奇辛、李华、杨荣娟、肖炀、徐明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01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07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08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09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11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6年保贷字12012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保贷字12002-2号、筑农商(车辆厂支行)2018年保贷字12002-1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公司、姜奇辛、徐明,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1,467,135.957,000,000.004,432,135.9535,000.00/5贵州腾华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流贷字09006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翟仁华、李张映斌、李华、徐展、杨荣娟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2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4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1-5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瞿仁华、李张映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8,856,064.795,650,000.003,170,614.7935,450.00 (2022)黔
0113民初
2054号
6清镇腾宇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流贷字09001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田祥发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1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公司、田祥发,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7,564,327.672,717,533.464,797,158.2149,636.00 (2018)黔
0113民初
4953号
7贵州君旭明消防事务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流贷字09008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忠强、朱云龙、李华、徐展、杨荣娟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4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8-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8-2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8-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8-4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7年保贷字09008-5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3,185,762.532,007,400.001,178,362.530 (2022)黔
0113民初
2846号
8贵州保泰丰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流贷字12004号无保证人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1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2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3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4号、筑农商(艳山红支行)2015年保贷字12003-5号无保证人2,757,343.121,080,000.001,661,867.1215,476.00 (2021)黔
01民终
638号
9贵阳金满仓农业有限公司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流贷字09002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句坤花、常志永、徐展、杨荣娟、李华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2号、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3号、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1号、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2-1号、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2-2号、筑农商(小十字支行)2015年保贷字09002-3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志永、句坤花,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4,691,259.221,897,389.652,768,677.5725,192.00 (2018)黔
0102民初
5878号
10贵阳诚智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流贷字01004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徐展、杨荣娟、张萍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保贷字01001号、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保贷字01001-1号、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保贷字01001-3号、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保贷字01001-2号、筑农商(解五支行)2017年保贷字01001-4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5,426,084.117,990,000.007,436,084.110 (2020)黔
0102民初
2183号
11贵州大唐嘉华商贸有限公司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流贷字11003号保证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华、魏钦林、张晖、颜家琪、何敏、王传喜、张芸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1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2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3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4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5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6号、筑农商(尖山支行)2015年保贷字11002-7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圣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魏钦林、张晖、颜家琪、何敏、王传喜、张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5,268,189.606,248,303.719,019,885.890 (2018)黔
0113民初
4310号
12贵阳鑫丰盛贸易有限公司筑农商(龙王支行)2015年流贷1103号保证人:1.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贺勇、王永凤;3.贺思琪、王永富筑农商(龙王支行)2015年保贷1104号;筑农商(龙王支行)2015年保贷1104-2号;筑农商(龙王支行)2015年保贷1104-1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贺勇、王永凤、贺思琪、王永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2,575,501.094,975,000.007,540,781.0959,720.00 (2017)黔
0111民初
3637号
13贵州浩源春商贸有限公司筑农商(花溪支行)2015年流贷12001号保证人:1.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吕俊;3.王秀花;4.罗凡、贺勇、王永凤筑农商(花溪支行)2015年保贷12001号;筑农商(花溪支行)2015年保贷12001-1号;筑农商(花溪支行)2015年保贷12001-2号;筑农商(花溪支行)2015年保贷12001-3号保证:保证人为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罗凡、吕俊、王秀花、贺勇、王永凤,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12,548,600.914,975,000.007,514,160.9159,440.00 (2017)黔
0111民初
3636号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与李丽娜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丽娜(13244219
76****0428)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李丽娜。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李丽娜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李丽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丽娜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由亚坤由亚坤AP210222000062820,000.0046,194.06 2023
年8月
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李丽娜
2023年11月29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206破22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24日裁定受理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2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99号绿地中心3号楼29层;邮政编码:315000;联系电话:15888011133),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损毁、灭失导致无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宁波海盛电影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冻结或处置。本院定于2024年2月28日9:00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可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206破24号
本院根据张明东、潘谈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联系人:高菡,联系电话:18167245616),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务人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损毁、灭失导致无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宁波鼎泰工艺品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冻结或处置。本院定于2024年1月26日9:00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可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402号
武汉德顺馨设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柯赐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4239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0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404号
北京小易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华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委受理的谢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428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月22日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16)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23〕405号
湖北文艺复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力嘉、韩晶晶、杨庞、王成、穆玲军、金晶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4413号至4418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8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电话:0575-87022777;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66090598
绍兴汇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麟韵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标的债权明细表
金额:元
序号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币种 账面本金
余额
账面利息余额
(含罚息、复息)
债权余额 代垫费用
(款项)余额
备
注
1浙江新思路实业有限公司蔡朝晖、陈旦燕、诸暨市光裕竹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思路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6350544.140.0016350544.14//累积///16350544.140.0016350544.14//
注:1.本公告清单为截至基准日(即[2023]年11月2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至基准日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路支行
与何欣童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路支行与何欣童(13062
61991****8161)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路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何欣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路支行与何欣童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何欣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欣童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王建平、陈雪静王建平、陈雪静DK191111000148377,568.2546,222.05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路支行、何欣童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雄县支行
与王永强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雄县支行与王永强(130635
1972****1010)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雄县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永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雄县支行与王永强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永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永强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邓力君、陈敬邓力君AP201120000037669,842.8796,655.23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雄县支行、王永强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与王永强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1306351972
****1010)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永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永强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永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永强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王东阳无MB190515000076187,589.2826,967.41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永强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
与王永强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与王永强(1306
351972****1010)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永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与王永强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永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永强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吴文祥、张红吴文祥、张红DK190514000049557,721.72154,220.65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支行、王永强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与杨春梅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杨春梅(1304031980
****0325)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杨春梅。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杨春梅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杨春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春梅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封进学无MB190424000249174,715.6726,789.02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杨春梅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科技支行
与杨春梅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科技支行与杨春梅(1304031980****0325)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科技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杨春梅。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科技支行与杨春梅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杨春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春梅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杨双保、王荣芝杨双保、王荣芝AP210715000048400,000.0050,885.55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新区科技支行、杨春梅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与王佳训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佳训(1306351994
****0836)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佳训。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与王佳训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佳训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佳训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吴少谦无MB190624000074179,300.0035,890.02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王佳训
2023年11月29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阜平支行
与王佳训债权转让暨联合催收公告
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阜平支行与王佳训(130635
1994****0836)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阜平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佳训。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阜平支行与王佳训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王佳训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佳训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序
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人
借款合同编号 未清偿
本金
未清偿
利息
基准日1王海亮王海亮AP210125000056800,000.00102,309.90 2023年8
月14日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阜平支行、王佳训
2023年11月29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王文玲: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陈羽佳(身份证号:440204********3012)在2023年11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已将与你签订【合同编号RL20210901001679、借据号RL20211118003012】《个人抵押贷款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应的抵押权等从权利(见(2023)云0112执4064号对应的执行依据)一并依法转让给陈羽佳,请将已产生的全部欠还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费用及上述欠款还清之前产生的全部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直接向债权受让人陈羽佳偿还,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陈羽佳
2023年12月7日
债权转让公告
致赵伟: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陈羽佳(身份证号:440204********3012)在2023年11月2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已将与你签订【合同编号QY802018001182529120001】《个人抵押贷款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应的抵押权等从权利(见(2021)云0102民初5933号判决书等)一并依法转让给陈羽佳,请将已产生的全部欠还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费用及上述欠款还清之前产生的全部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直接向债权受让人陈羽佳偿还,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陈羽佳
2023年12月7日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驻马店市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局申请执行你驿城罚决字[2021]第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经本院审查,并下发准予执行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702行审8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配云:原告德清长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01民初4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文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晓阳村1组46号张世海(5122221974****3798):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与被告张世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5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白虎路1号附5号7-2胡德权(5122011967****0017):本院受理的原告胡青云与被告胡德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永先二街10号3幢2单元3-2唐帅(5002341998****0431):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与被告唐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5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1335号7-7龙丽(5112211982****3782):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圣明与被告龙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帅乡路394号2幢1单元5-2谭祖连(5122221968****7062):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与被告谭祖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渝0154民初6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国安(5122221974****9357);康文群(5122221
979****9321):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与被告陈国安、康文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截止于开庭之日。本案定于2024年1月26日9时30分在汉丰湖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本版公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