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担保人1秦祥呈1236080.26宁波万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11月17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担保人1秦祥呈1236080.26宁波万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8月14日的贷款本金,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屹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