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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金融】

注销公告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21]29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8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 8月22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21]29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8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 8月22日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8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浙江海涛牧业有限公司终止减资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27日至8月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了注册资本由2700万元减至500万元的公示,现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终止减资公示。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稽查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经营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经营公司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礼仪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20]33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注销公告

  章太炎故居管理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16]8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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