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许可证公告
机构名称:台州龙翔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00013028 机构编码:5C1051250000000000
业务范围: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机构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77号
邮政编码:318000 负责人:许文彬 联系电话:13626654798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许可证批准日期:2021年04月27日
许可证颁发日期:2023年08月10日
注销公告
杭州余杭区太炎中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余民[2008]44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1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永建中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余教[2008]22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1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舟枕中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余教[2008]22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1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余杭区余杭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20]62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1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稽查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经营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经营公司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礼仪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07]95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20]33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
注销公告
章太炎故居管理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余编办[2016]8号文件同意予以撤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15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