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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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合同号PAPZ2023068GZZM),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截止日为2023年5月8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特此公告。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江经理,0411-3907587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闫经理,020-89270720、叶经理,0769-26988064、李经理,0757-2923686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