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债务人信息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8】月【31】日})抵押、担保人本金欠息其他费用(款项)余额1 浙江双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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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07520.680应超杰、应巧华、应超伟、应苏研、千秋集团有限公司、章华彪、朱伊琳、陈梅菊合计1621.07520.680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本公告清单列示2023年3月13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就应支付给樊志超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第一次法律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朱位成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