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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成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深远意义

  □ 王庆峰

  5月18日,北京金融街15号迎来历史性时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标志着“一行两会”成为过去式,我国迎来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为主体的“一行一局一会”金融监管格局。为什么要成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具体管什么?我国金融监管格局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模式,即同一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均由同一监管机构监管。如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都由对应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进行监管。在分业经营环境下,这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在持续的竞争和创新中,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越来越普遍——一些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的形式实现了银行、证券与保险的混业经营;本有特定领域的金融机构也纷纷设立形式多样的子公司,如理财、金融租赁公司等;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将不同类型的基础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重新组合,使得产品结构设计更加复杂……

  一段时间以来,村镇银行“爆雷”、P2P网贷平台跑路、影子银行危机蔓延等,充分说明缺乏有效监管,会导致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地区和跨产品传染,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近年来,我国反复强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就是充分认识到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不相适应,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现象较为突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正是为了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实现全覆盖、一致性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具体管什么?官方如此措辞——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次金融监管变革,有必要弄清这五个监管是什么。

  机构监管和分业监管模式相对应。原本,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具有日常监管职责,现在划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而证监会仍然保留,职责划分更加清晰;行为监管是对金融机构具体行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被划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体现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号;功能监管即功能为导向的金融监管,在功能监管模式下,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开展相同性质的金融业务,将面临相同的监管标准,从而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和良性竞争;穿透式监管是指监管者及时弄清每一项金融活动中资金的最终投向或资金的最终来源,所针对的是金融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传统手段无法有效识别和计量风险的现象;持续监管的反面,是“一阵风”“运动式”监管,这有赖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

  纵观过去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化,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歇。每一次改革,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始终是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主线。每一次改革,都是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新要求而不断进行的主动变革。由此可见,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既尊重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又紧密地与中国金融结构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体现的正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方法和理念。

  “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揭牌仪式上,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金融监管总局肩负着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金融合法权益的重任。期待随着金融监管机构改革逐步落地实施,中国金融业踏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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