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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科协】

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启动

科普成果奖励首次由省科协提名

  本报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通知,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定,正式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根据通知,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类别如下: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通知表示,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科技抗疫、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面向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海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须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的市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进行提名,本年度集中受理电子信息领域的成果,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原则上由省科学技术协会进行提名。

  记者了解到,科普成果奖励是《科普法》中明确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激励、推动全社会开展科普活动的重要举措。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专门的科普奖。浙江省将科普成果奖励专门列入科学技术进步奖。去年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出台后,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增设省科协为提名单位,加大对科普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组织、发动。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名评审的科普作品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已于2023年3月2日12时正式开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4月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本报记者 叶扬 通讯员 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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