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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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联系电话:黄经理 13567438975
金越资产联系电话:姜经理 0575-88020596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注:1、本公告清单为截止基准日(即[2020]年[4]月[3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