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毛俊豪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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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毛俊豪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转让给毛俊豪,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毛俊豪。
特公告通知借款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毛俊豪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毛俊豪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9817584796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毛俊豪
2022 年4月26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