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勤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刘呈功遗失浙江新安国际医院门诊发票4份,发票号码62652237金额536.94元,发票号码62652191金额25元,发票号码62652202金额243元,发票号码00136010金额1481元,声明作废。
公告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中标台州护士学校迁建项目(地基处理-真空预压)工程已于2021年5月8日竣工并交付使用,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清算,希承建本工程的相关单位、个人如尚有尾款未结清,请于此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携该工程的施工分包合同和相关工程量核算清单与本公司联系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且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君兴 电话:13801457169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声明
中储粮(北京)徐辛庄直属库有限公司从未对宁波中储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有任何投资行为,不存在任何股权及投资关系或合作行为,敦促非法冒名登记企业立即停止并撤销侵权行为,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注意甄别,对造成的损失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储粮(北京)徐辛庄直属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杭州墨太太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挺好呗(绍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3060310091372,声明作废。
马盈滢遗失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票号00050027金额:一万元,声明作废。
严明远遗失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票号00040653金额:一万元,声明作废。
杭州渝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声明作废。
严明远遗失杭州四季青精品童装市场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票号00048896金额:一万元,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湖州匠造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3BKL6G,根据股东会会议决议,将注册资本由100万人民币减少至70万元人民币,其中庄浦佳减资30万元人民币,共减资3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联系人:宋熔熔,联系电话0572-2215091。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工业园区会家山路188号。
湖州匠造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声明
浙江利鹏大型构件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7MA2A02CM1E,为保护外部相关人员利益,公司自启用公章(备案编码:33119910020666),合同专用章(备案编码:33119910020667)起,原不带备案编码的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签署的任何形式加盖非备案编码章的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均为无效,我公司概不认可。因此造成的不良法律后果与本公司无关,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浙江利鹏大型构件有限公司
2021.11.30
玉环市万昌热处理厂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玉环市万昌热处理厂转型升级为玉环市万昌热处理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20万,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万元。请债权人,未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示。
玉环市万昌热处理厂
2021年11日30日
湖州乐诚服饰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至100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湖州宾町服饰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49万元减至100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杭州宏丰家居城佳媛花坊遗失公章(备案号3301100122338),声明作废。
杭州禾越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苏道仙),声明作废。
杭州淘满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杭州三布居服饰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水云街546号召开关于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议,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景鸿贸易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7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注册资本从7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王欢欢遗失型号为宏巨辉牌PLH9400TDP,车牌号:浙J1293挂的行驶证,车辆识别代号:LA9940D34L0PLH073,声明作废。
杭州经武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林瑜),声明作废。
杭州今奕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9500万元减至931.1999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