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合并前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合并前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存续,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合并前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合并前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存续,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合并前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合并前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存续,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旅蝶来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减资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 万元减少至15 万元,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东阳市严艺木业有限公司
淳安县心洁服务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减至3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淳安县心洁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80万元,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80万元,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80万元,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80万元,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80万元,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杭州泽丰建设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水涛庄水库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杨岭电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临安郜岭水电有限公司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文化馆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9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图书馆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9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淳安县残疾人服务社威坪分社遗失由杭州市淳安县市监督管理局 1998 年 12 月 08 日核发的注册号:3301271000781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淳安县燕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由杭州市淳安县市监督管理局 2008年9月23 日核发的注册号:330127000013331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淳安县残疾人服务社白马分社遗失由杭州市淳安县市监督管理局 1998 年 12月 04 日核发的注册号:3301271001688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